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4年3月31日 下午9:56
主旨: 給特區的信(38)- 無奈
收件者: "Mr. Li Wei" , "Mr. C Y Leung"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的電郵,請前往連結: http:// jet2468.blogspot.hk/ 。網誌內容主要是希 望大家能對大陸、香港及週邊地區人士及政府多點理解/體諒,並以 一般普羅大眾的觀點,加以進言。>
日期: 2014年3月31日 下午9:56
主旨: 給特區的信(38)- 無奈
收件者: "Mr. Li Wei" , "Mr. C Y Leung"
副本: "Mr. Tsang Tak Sing" , "Ms. TENG Yu Yan"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數月前,有一篇外地網文,其中部份描繪出「港人的無奈」, 同時凸顯特區的時間成本、社會成本及資源(金錢、人才、及其他、 等等)的無謂損失。表面上好像只是談到土地, 實則幾乎本地的大部份議題,都是同樣的兜兜轉轉, 各大傳媒及評論員亦間接助長此風氣(可能也是「屁股决定腦袋吧」 ?)。無意見到傳媒自我約束、自我審查, 而是希望大家能力求客觀持平,以事論事吧了!因為自回歸後, 為着某些人或團體的利益或理念,社會普遍彌漫此情況, 無論誰當特首及管治班子,都會難以有效執政。
2. 以下雖然是作者編出來的一段假設, 但基本上反映了香港傳媒每天討論的話題:
①香港政府看見李顯龍要大面積填海,就說:你看人家新加坡, 說填海就填海,我們也要學習啊,再不抓緊我們就落後了!
②環保主義者不幹(作者的用字)了,說:不行, 你們會把可愛的中華白海豚嚇跑的!你們政府就是不敢碰硬骨頭, 那麼多空地,新界那麼多棕土,你們不去徵, 你看人家新加坡徵地多犀利!
③於是政府跑到新界東北發展區去征地,結果當地的農民不幹了, 說:我們不要高樓,我們要鄉村式發展,我們要農地! 你們要拆我們非原居民的村落,卻把大量土地預留給原居民蓋丁屋, 你們欺負人!
④新界原居民忍不住了,說:蓋丁屋是我們的傳統, 當年我們把永久業權的地給了政府,換來的是有使用年限的地契, 虧吃大了,英國人都答應給我們土地蓋丁屋, 現在特區政府倒要反悔,我們堅決反對! 你們政府手上那些高爾夫球場,為什麼不用來蓋房子啊? 你看人家新加坡都把高爾夫球場改建成組屋了!
⑤政府說:人家新加坡有十八個高爾夫球場, 少一個沒什麼了不起的,我們香港加起來才五、六個,都蓋成房子, 商務活動連個球都沒得打,香港的競爭力還要不要啊? 要不我們考慮把一部份郊野公園改成建設用地吧!
⑥看到環保分子又出來反對,有人出來幫政府說話: 我看你們這些環保分子其實是“地產霸權”的代言人, 你們就是要阻止土地供應,維持高地價,讓地產商得利, 你看人家新加坡的保護區占地也就不到10%,香港郊野公園佔了4 0%,有必要那麼多嗎?其實只需要拿2.5%的郊野公園面積就夠 容納100萬人。
⑦行山愛好者不幹了,說:郊野公園改規劃?想都不要想, 想想都是罪過!你退一寸,他們就會進一尺, 我們一定阻止立法會修例!又不是沒地, 那些大發展商手上大把的空置農地,你們不敢學新加坡收地!
⑧發展商說了:香港不是野蠻社會,而是法治社會, 強徵我的農地是行不通的,法庭上見!補地價?補地價倒是可以, 但是補得也不能太高,要不咱們就搞公私合營也行。政府說: 我看行!
⑨第二天各大報章上大字標題,電了傳媒也大肆抨擊:官商勾結, 地產霸權豈能得逞!
⑩政府:那麼,我們還是說說填海吧……(又重複返回第一段)[ 行不得也哥哥,但公職人員仍然要硬着頭皮, 繼續去想辦法解決各種迫切問題,於是大家的士氣日漸低落, 評論者又說:這是因為政府的低認受所致]
⑪每個人都在下意識拿香港去跟新加坡比, 每個人的眼裡似乎都有一個自己所理解的新加坡;但問題的關鍵, 還是需要民間和政府勇於面對香港自己的實際困難和利益衝突, 以建設性的包容態度,消弭分歧,凝聚共識, 為城市發展的出路找出方向。
⑫香港如果地勢本來如新加坡般平坦, 如果沒有一個如麥理浩般喜歡爬山的總督( 可能就不會保留那麼多的郊野公園), 如果人口不會受到內地的影響(可能也就不會有今天的成就), 如果政府有如新加坡政府一樣的權威, 如果曾經徵用了足夠多的土地, 如果沒有原居民與非原居民的土地矛盾, 如果沒有那麼多不配合的政客和媒體, 那麼香港的城市面貌可能是另一個新加坡。
⑬但這些不過只是假設,歷史和地理、 衝突和妥協共同雕琢出這座高密度的都市,當然, 世界的城市也因香港這樣的高密度奇葩而更加豐富和多樣。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doe@had.gov.hk
日期: 2014年3月28日 下午12:35
主旨: Re: Fwd: 給特區的信(37)- 反思問題
收件者:
George Luk 先生:
謝謝你於2014年3月22日及27日的電郵。 本處已備悉你的意見。
東區民政事務專員
(吳穎嫻 代行)
日期: 2014年3月28日 下午12:35
主旨: Re: Fwd: 給特區的信(37)- 反思問題
收件者:
George Luk 先生:
謝謝你於2014年3月22日及27日的電郵。
東區民政事務專員
(吳穎嫻 代行)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的電郵,請前往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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