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

給特區的信(231)-激化香港矛盾的戰術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7年2月17日 下午4:06
主旨: 給特區的信(231)-激化香港矛盾的戰術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CHEUNG Wan Ching" <scsoffice@cs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MA Siu Cheung" <sdev@devb.gov.hk>, Dist Offr <doe@had.gov.hk>, George1 Luk , George2 Lu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以下是2/07/2017雷鼎鳴的一篇網誌「煽動家激化香港矛盾的戰術」,連結:http://francis-lui.blogspot.hk/2017/02/blog-post_7.html ,很好的揭示了小部份人「激化香港矛盾的戰術」,今天判決的「7警案」,應該是此戰術的一個好例子(希望這不會構成藐視法庭吧?)。

2. 近年香港政治頗為動盪,社會撕裂,經濟發展很易因此而停滯不前。造成此種局面的根源,當然與社會中存在已久的深層次矛盾有關,不少評論人過去對這些矛盾亦早有分析,但我們若細看情由,倒也不難發現,除此以外,部分政客及媒體,往往也喜歡激化矛盾,無事變小事,小事則化大,使社會不得安寧。社會事態,仿似背後有一雙無形之手在操弄著,往往朝著一定的套路進行。

3. 我(作者)不喜歡用陰謀論去分析事情,也相信絕大部分港人都不願看到香港陷入困局。但世界大事多變,我們也不是沒有看到過外國常有顛覆活動出現,弄至民不聊生。香港尚遠未發展至有如敘利亞、利比亞般地步,但我們也不應對一些近年常見的現象缺乏戒心。從現象推斷出潛在對手的策略,並加以提防,才是合理的做法。

4. 社會運動的老手很多,但能夠將各種策略有系統地總結起來,並將之變為放諸四海皆可應用的法則之人,並不多見。在美國倒是曾有這樣的一個人物,他叫阿連斯基(Saul Alinsky1909-1972),此人曾是希拉里大學畢業論文研究的題材,亦是奧巴馬在芝大法學院教書時的教材,也有人研究過奧巴馬在爭取上台時所用的戰術,發現他深受阿連斯基的影響。阿連斯基所著《激進派的法則:給現實主義激進派的務實入門手冊》Rules for Radicals: A Pragmatic Primer for Realistic Radicals)及其他書籍,早已被國際上社會活動的組織者視為天書。由此可知,阿連斯基雖已去世多年,但他的思想是美國朝野中的「圈內」人士十分熟悉的。香港社會運動的煽動者就算不認識阿連斯基其人,亦應早已掌握其套路。

5. 阿連斯基搞社會運動的目的是「顛覆建制」,其道德標準亦與常人不一樣:任何手段,只要是有利於達到顛覆建制目標的,便合乎道德。換言之,他是徹頭徹尾的馬基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的信徒,認為目的足可合理化手段(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若要與他或他的信徒講仁義道德,或勸其不要不擇手段,是浪費時間之舉。

6. 阿連斯基共列出十三條法則,法則以外,尚有總綱:進行煽動活動時,成敗準則應該用敵人的反應來量度,若敵人受到挑釁,深受刺激,從而失去冷靜,犯上錯誤,該次煽動任務便算成功。反之,若對手無動於衷,行動便算失敗。十三條法則比總綱來得具體,確有將政府從強變弱,甚至將其推翻掉的能力。

7. 第一條法則開宗明義指出,鬥爭時你有多大的影響力,並不取決於你真正有多大的力量,而在於對手認為你的力量有多大。換言之,對手自己的反應才是根本性的。對付懂得阿連斯基心法的激進分子,招數也簡單,千萬不要被激怒,不要按照煽動者所希冀的路線圖作反應,這樣他們便只能徒呼奈何。

8. 第二個法則是行動時,不要把自己的支持者置於陌生的經驗當中。若支持者發現形勢並非如過去設想般,很易會混亂起來,兵敗如山倒。例如去年兩名小學雞宣誓時的辱華事件,主事者脫離了社會大眾的價值觀,殊不知,出事時他們對社會的憤怒十分驚訝,不知如何應對,這正是他們犯了第二法則之忌。

9. 第三是製造條件,使對手處於他們不熟悉的環境中。此法則與第二法則同一道理,混亂要施之於別人,而不是自己。

10. 第四法則是要敵人完全按照其過去訂定的規章制度行事,稍有偏差便要吹毛求疵,小事化大攻擊對方。例如林鄭在街上給予了行乞者五百元,立時便有人上綱上線說其鼓勵違法,但我們大可預期,若林鄭對行乞者視而不見,她便會被說成是冷酷無情。在各種規章制度中找出攻擊借口實是容易不過之事,就算是宗教人士中的聖人,也要每天不斷為小過失而懺悔告解。對敵人可抱著酷吏般的挑剔態度,但對己方當然是寬容萬分。

11. 第五法則可能被用得最多:最有力的武器是不斷嘲笑奚落對手。嘲笑的內容是否公平根本無關宏旨,煽動者的目的只是要激怒對方,從而使他們犯錯,攻擊的口實越不公平,越易引致對方動怒,符合策略。若是對方無犯錯誤,也可扭曲他們的言論,從而達到羞辱他們的目的。此種策略在網上極易找到,已不用舉例。

12. 第六法則是所用戰術應是己方支持者樂於執行的,這樣有助提升士氣。大多數人對必會失敗的任務都不會有太大的興趣去執行,所以為了鼓動自己群眾的士氣,須把行動說成是成功在望。例如,「佔中」前的民調早已表明,大多數港人根本不相信「佔中」能使中央政府讓步,但「佔中」的主事者卻仍自欺欺人宣稱「佔中」是核彈,中央不能不讓步。他們的胡說是必須的,若不如此,可能開始時已潰不成軍。

13. 第七是任何行動都不要拖得太久,否則反而成為累贅。我們回想一下,可記得「佔中」共拖了79天,到後期參與者的士氣幾已消耗殆盡,士無鬥志。不是主事者不明白此法則,而是參與者各有山頭,未必肯聽指揮。

14. 第八是要用盡各種戰術與選項,千方百計找尋新借口去製造事端,使對手恆常地感到壓力。就算抗壓力高的人在不斷受攻擊的環境下,亦可能失去平衡冷靜,這便可成為被利用的機會。我們在香港可見到攻訐行動無日無之,但若以為大家都想休養生息,可能會是一大誤會。樹欲靜而風不息,就算大多數人想社會和諧,但不斷製造事端正是少數社會煽動家的重要法則,他們不會停止,否則他們便無存在的價值

15. 第九是尚未發生的潛在威脅比已發生的更有威嚇力。有時這些煽動者會虛張聲勢,例如他們會自吹「港獨」可與廣東廣西結盟,一起各自「獨立」,但當然牛皮吹得太大也會沒人相信,反成笑柄。

16. 第十是設計具體行動時要審視其能否起到不斷向對手施壓的效用。

17. 第十一是表面負面的行動若推動得宜,有時可得正面效果。有時扮弱勢宣稱自己是受害者,以博取同情也可能是有效的招數。所謂「和平佔中」,口號上的確比「暴力佔中」來得動聽,但其損害港人利益的本質卻未有改變。去年旺角的暴動,更顯露出有些人的本心究竟是什麼。推動「港獨」的人做事過了火,不懂執行此法則,未必為更有經驗的煽動者所喜。

18. 第十二是煽動者在攻擊別人時也應準備一些後備方案,否則對方若提議「你們既有這麼多意見,怎麼不提出一個可行方案來考慮」,煽動一方便會陷於被動。不過,煽動者提的方案根本不需要有可行性,提出來是為延長施壓時間。例如,在退休保障方案上,反對派所提的方案在財政上完全經不起考驗,政府難以接受,遑論推行,但有行不通的方案提出已可拖延施壓的時間,目的已達。

19. 第十三條法則十分重要。要先選擇一個攻擊對象,但這不能是抽象的觀念或組織,必須是一個人物。把一個人物妖魔化後更能動員支持者。梁振英不參選特首,反對派頓失重心,所以急速調整,把污水都潑向林鄭是必然之事。曾財爺不是反對派,他之所以被捧高,目的只是用以貶低林鄭,倘若曾財爺當選特首,也會迅速成為新的攻擊對象。

20. 此十三項法則十分凌厲,在美國的社會運動中已被檢驗過,香港反對派或幕後高手也玩得成熟,但阿連斯基的法則卻絕非沒有破綻,美國亦有人著書闡述破解之法。對港人而言,冷靜不被激怒,便是最重要的回應。今次特首選舉最能保持君子之爭態度的,則更可能是真正愛國之人。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7213日 下午5:53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30)-誰在制造社會矛盾?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2
3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悉。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麥佩儀 代行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給政府的電郵,請前往網誌: https://jet2468.blogspot.hk/ > 
<網誌內容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對大陸、香港及週邊地區人士及政府多點理解/體諒,並以一般普羅大眾的觀點,加以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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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鳴謝被引用或節錄過文章內容的作者。著作權及版權皆屬該作者及/或其出版機構。>

2017年2月4日星期六

給特區的信(230)-誰在制造社會矛盾?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7年2月3日 下午10:41
主旨: 給特區的信(230)-誰在制造社會矛盾?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CHEUNG Wan Ching" <scsoffice@cs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Dist Offr <doe@had.gov.hk>, George1 Luk, George Lu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朋友間在閒談中,提及像香港這樣富裕的所謂先進社會,為何還有那麼多人諸多不滿及充斥極大怨氣時,指出一個大家都忽略了的「社會公正性」,常常令香港這個社會的不穩定情況不斷累積所致。(“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社會分配結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會階層結構的公正性:它反映出一個社會的普遍受益、共用社會發展成果的具體狀況;反映出以絕大多數社會成員為出發點的制度設計的公正性和社會政策實施的力度;也反映出社會成員的實際能力與收入狀況之間的合理對應,因為在這樣一個社會中,能力強者和能力低者均佔少數,而能力居中(通常是所謂中等收入人士)者佔多數。

2. 
為什麼說中等收入人群佔大多數的“兩頭小,中間大”的社會分配結構最有利於「社會的和諧和安全運行」?起碼有這樣幾個理由:

3. 
第一個理由是,有恆產者方有恒心。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當人們一無所有的時候,就很難對社會有一個積極認同的態度,就很希望瓦解現有的社會秩序,希望重新產生一個有利於自己的社會分配結構;但是,當人們普遍擁有了一份來之不易的、像樣的家庭財產,有了一份穩定的職業,過上了比較“體面”的生活時,就會希望社會保持一種穩定的局面。

4. 
第二個理由是,中等收入者相對來說更容易遵守法律法規。就一般情況來說,中等收入者的文化水準高一些,理性化的成分多一些,心態也比較穩定。這樣,中等收入者就更傾向於通過法律法規來協調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群體之間的利益關係。

5. 
第三個理由,中等收入者是富人和貧困人口之間的有效緩衝帶。在一個社會當中,富人群體和貧困群體之間相對來說最容易產生隔閡和衝突。而中等收入者群體同這兩個群體相對來說容易相安無事。這樣,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如果很大,那麼,就可以比較有效地緩衝富人群體和貧困群體之間的緊張關係。

6. 
第四個理由,大比例的中等收入者群體能夠有效地援助弱勢群體,使其處境得到大幅度的改善。弱勢群體只靠自己的力量是無法擺脫其弱勢境地的。這就需要社會的援助。就總體而言,社會援助的力度取決於「公共投入」的力度。而公共收入的多少取決於稅收的狀況。稅收的多少則取決於經濟狀況較好的社會主要群體比重的大小。在一個社會當中,富人群體成員的比例不可能太高,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為社會的主要群體。這樣看來,只有中等收入人群才能成為經濟狀況較好的主要群體。如果中等收入者群體的比例能夠佔據主要位置,比如說達到7080%的比例,那麼,不但能夠具備大幅度改善弱勢群體處境的能力,而且同時也就意味著減小了弱勢群體成員的比例,減小了援助弱勢群體成員的壓力。

7. 
第五個理由,中等收入者對於經濟滑坡和經濟危機的承受力較強。任何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進程都不可能是完全平穩的,總會出現程度不同的波動、搖擺甚至是某個時期的滑坡和蕭條。對於貧困者來說,經不起經濟波動和蕭條的打擊。他們的收入水準本來就只是剛好溫飽。在這樣的情況下,整個地區的經濟狀況一旦惡化,就意味著貧困者可能連溫飽的日子都要受影響。而對於中等收入者來說,社會經濟狀況的惡化,雖然會對生活水準產生不小的影響,但還不至於影響到其基本生計的地步。

8. 
第六個理由是『安全係數的簡單計算』。貧困群體當中對於社會不滿的人的比例相對來說比較高,假設每十個貧困者裡面就會出現一個對社會不滿的人。我們再假設,一個地區當中只有十萬個中等收入者,一百萬個貧困者,而一百萬個貧困者當中就會出現十萬個對社會不滿的人,這樣,平均每一個中等收入者就會面對一個對社會不滿者。所以,這種狀況下的社會的『安全係數』是最低的,社會是最不穩定的

9. 如果情況倒過來,假設一個地區當中有一百萬個中等收入者,只有十萬個貧困者,而十萬個貧困者當中會出現一萬個對社會不滿的人,這樣,平均每一百個中等收入者才會面對一個對社會不滿者。這時社會的『安全係數』毫無疑問是很高的,社會是非常穩定的。

10. 若非因為高地價帶來的一連串型型式式問題,港人的可支配收入及購買力是相當高的,進身「中產生活」的人會相當多。可是由於開發土地的阻力大,結果市民住得不但極度擠迫,危險(劏房、棺材房、牀位等等所引發),並需要付出極高的供樓款項或高昂租金,常常佔去收入的幾十個巴仙,甚或多過一半。

11.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美國及類似的加澳紐等地,在維基百科有關中產階級一詞的篇章中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7%94%A2%E9%9A%8E%E7%B4%9A ,可以看到最右上角一幅美國中產階級住家的相片,典型生活為有一25年貸款郊區房屋和2部的汽車,以及孩子成年前靠夫妻雙薪資支付的生活,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7%94%A2%E9%9A%8E%E7%B4%9A#/media/File:House.jpg

11. 跟香港一比,簡直是天淵之別,相信無人會想像有機會享受到這樣奢侈的生活。客觀來看,香港已發展的建成區Built-up area: 270平方公里)委實太小太小,這是窒礙居住需要及經濟發展的主因,但各大反對派及各大壓力團體仍以種種不同理據,去阻止擴充土地供應,令港人、遊客及來港公幹人士的作息空間難以得到舒緩,令樓價(房租、舖租以至寫字樓租金)多年來不斷暴升,大大削弱本地的競爭力,同時令中下階層人士日常生活的購買力大幅滑落,以至民怨沸騰。

12. 請參考幾個外國例子,便可理解香港的困局。紐約(NYC-840萬人,陸地面積784平方公里)及倫敦(人口750多萬,面積1,579平方公里)均為西方各大先進城市中,人口密度最高的。只看數字,一般市民難以理解香港的擠迫度。

13. 以下幾條連結,均為Wikimapia.org的衛星地圖,在右上角勾選Google
satellite模式,將右下角比例呎調較至差不多相同比例,便可以正確比較下面四個國際級城市的建成區面積:香港 http://wikimapia.org/#lang=en&lat=22.382460&lon=114.173355&z=11&m=h
新加坡 :
紐約 :
倫敦 :

14.  香港的建成區面積(不是總面積)明顯比另三地少了一大截,難怪港人住得那麼擠迫,作息環境極其惡劣。以下是香港及紐約的另一些衛星及城市照片,可以更清楚看到兩者的極大分別: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4/4f/Aster_newyorkcity_lrg.jpg  (紐約的衛星照,可放大至1,964 × 2,607 像素)

15.  曼哈頓的人口約160多萬(已經是所有先進城市中最稠密的)。九龍及香港島的市區面積約為60平方公里,人口卻高達350萬,其擠迫情況可想而知。在觀塘區的11.0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高達每平方公里6萬人,比澳門的人口更稠密。而在油尖旺區的旺角,更加高達每平方公里13萬人。各種不同的都市病均大有機會出現,希望各界人士在未有重大事故發生前,儘快開發郊野公園以外的鄉郊地區。就是開發多一倍至市區面積540平方公里,香港仍遠遠落後於其他大城市。

16. 朋友們均認為部份堅決反對擴展建成區面積的人,其實就是推高樓價的推手,剝奪市民進入中產生活圈子,令社會陷入不穩的人。為了郊遊、行山、保育、及極小部份人的田野/耕作生活,可以不斷令社會撕裂,却用不同理由去「卸膊」的人士。

17. 部份人士還說,地價平不代表樓價平。希望他們可以看看施永青的這篇文章:地產商可堅持不減價嗎?

18. 由其是最後兩段:
董建華推行「八萬五」的年代,地產商的策略是漏夜趕工,搶先在其他地產商的樓盤之前開盤,以爭奪市場買少見少的客人。沒有一個地產商採取反對派所說策略,連華懋的「小甜甜」也得向現實低頭,減價搶客,棄價求量。

19. 
由此可見,增加供應也不能令地產商減價的說法是說不通的。以香港人的生產力來算,我們完全有能力付得起建築費與發展商的合理利潤。我們負擔不起的是地價。只要土地供應增加,地價一定會回落。香港人完全有條件住得比現在更好,前提是必須重新規劃香港的發展用地,不能甚麼都不變。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7126日 下午5:49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29)-回顧一下過去的電郵(9)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1
16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悉。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麥佩儀 代行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給政府的電郵,請前往網誌: https://jet2468.blogspot.hk/ > 
<網誌內容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對大陸、香港及週邊地區人士及政府多點理解/體諒,並以一般普羅大眾的觀點,加以進言。>
<閣下如不願意再接收由本人發出的郵件,請回電郵並在「主旨」寫上“移除”或“remove”。由此引致之不便,本人謹此致歉。>
<特此鳴謝被引用或節錄過文章內容的作者。著作權及版權皆屬該作者及/或其出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