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9日星期日

給特區的信(269)-人的尊嚴及社會公義何在?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下午10:52
主旨: 給特區的信(269)-人的尊嚴及社會公義何在?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副本: doe <doe@had.gov.hk>, "Mr. Frank Chan" <sthoffice@th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LAW Chi Kong" <scsoffice@csb.gov.hk>, "Mr. WONG Kam Sing" <sen@enb.gov.hk>, "Mr. WONG Wai Lun" <sdev@devb.gov.hk>, George1 Luk , George Luk 

李偉先生/林鄭月娥女士:

1.  再細閱一下「VA藝術留學君」在 2017/11/27 文章中一小段,大家應會驚覺情況的惡劣及人的尊嚴如何被踐踏 https://www.vaedu.net/New/new_list/id/602.html
攝影師Benny Lam住進香港“棺材房”,用鏡頭拷問人的尊嚴
燈火璀璨的城市
到處都彌漫著科技與時代感
霓虹燈照亮了整個城市
照亮了這座聞名世界的購物天堂
多少人到香港走一圈
路過中環、尖沙咀
便以為見到了香港的全貌
以為人人皆是錦衣玉食腰纏萬貫
每個光鮮亮麗的背後
依然會有數不清的辛酸與無奈
城市有多繁華
便有多少人在為了生活而掙扎
Benny Lam,致力於用攝影揭示香港邊緣社群的境況,從繁華到破落,從商業到公益,他遊走在舊區的大街小巷,以光影捕捉城市中很少被看見的風景,記錄「被隱形」的社群的生命瞬間。
多年來,Benny的作品屢獲本地及國際獎項,部分作品獲德國創意雜誌《Archive》及國際著名當代攝影雜誌《European Photography》刊登,並獲捷克DOX當代藝術中心邀請展出。
2012年時,他透過一系列俯瞰房間的照片,直白地揭露了香港嚴重的居住問題,頓時引起國際間對這個議題的關注。2016年,Benny再次與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合作,以“侷住”為主題展出《墔璨香港》、《潮流劏房》、《兒童樂園》、《居者有其屋》、《美食廚房》及《樂觀面對》六個系列超過50幅作品,讓香港及世界再次重視這些人和事。  .............................................下畧........................................................

2.  文內圖片在強力地控訴香港這個無情的社會,政府有財力及大量可供開發的土地,只因為小部份高唱「保護大自然」的人,而拒絕建造急切需要的公共房屋,讓這些及另外廿多萬在輪候册上的草根階層早日上樓。『請問人的尊嚴及社會公義何在?』

3. 其實在以下 「由香港城市大學及香港房屋委員會聯合贊助的香港房屋網頁上」連結
http://www.cityu.edu.hk/hkhousing/intro/chi_default.htm   ,內有極大量幾十年來反覆諮詢、討論過的(房屋/土地資料);例如
1984年或以後政策文件  ,連結: http://www.cityu.edu.hk/hkhousing/pdoc/chi_policy%20doc(body).htm  
1972年或以後的政策綱領 (包括摘錄「歷任港督及特首」施政報告內房屋部份及「相關政策局」的施政綱領) ,連結:  http://www.cityu.edu.hk/hkhousing/pdoc/chi_policy%20add(body).htm
可以清楚見到每隔幾年,這類諮詢、討論又反覆從頭做過(而並非「加入」新資料及「更新舊的」而且不適用的部份),這樣子只會不斷蹉跎歲月,害得貧下階層市民怨聲載道,加劇貧富懸殊,加深「深層次矛盾」。希望這一次大家會踏實地得出「决定性的决策」,不要再左搖右擺吧!!!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8420日 下午7:26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68)-可會收立桿見影之效?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412日的電郵收悉,謝謝你的意見。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麥佩儀 代行)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給政府的電郵,請前往網誌: https://jet2468.blogspot.hk/ > 
<網誌內容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對大陸、香港及週邊地區人士及政府多點理解/體諒,並以一般普羅大眾的觀點,加以進言。>
<閣下如不願意再接收由本人發出的郵件,請回電郵並在「主旨」寫上“移除”或“remove”。由此引致之不便,本人謹此致歉。>
<特此鳴謝被引用或節錄過文章內容的作者。著作權及版權皆屬該作者及/或其出版機構。>

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

關於土地及/或房屋的額外資料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8年4月14日 下午10:36
主旨: 關於土地及/或房屋的額外資料
收件者: Task Force on Land Supply <tfls@devb.gov.hk>
副本: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doe <doe@had.gov.hk>, "Mr. Frank Chan" <sthoffice@th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LAW Chi Kong" <scsoffice@csb.gov.hk>, "Mr. WONG Kam Sing" <sen@enb.gov.hk>, "Mr. WONG Wai Lun" <sdev@devb.gov.hk>, George1 Luk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

以下是過去一年未有副本抄送給「專責小組」(關於土地及/或房屋)的電郵,謹將其網誌連結附上,供大家參考:-

2017511日星期四
主旨: 遠水不能救近火(1) & (3)

2017513日星期六
主旨: 遠水不能救近火(2) & (4)

2017516日星期二
主旨: 土地制約(2)

2017622日星期四
給特區的信(242)-務實推進各項舒困措施

2017627日星期二
給特區的信(243)-可會殃及池魚

2017713日星期四
給特區的信(244)-重中之重
1. 7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來香港主持第五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在典禮上的發言內容是驚人的,他很直接地指出香港「住房民生問題比較突出」(中央領導人一般不會如此直接的點評香港特區的施政問題)
2.  可見,香港住房問題的確已經重要到中央最高領導不得不公開出聲指示,這也是說,如果新特首林鄭月娥無法好好地處理這個問題,就會被中央問責。因此,相信林鄭月娥一定會竭盡所能去處理這個問題。過去5年,前特首梁振英說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未來5年,房屋問題會比「重中之重」更重。

201798日星期五
給特區的信(247)-人為的資源短缺!?

2018120日星期六
給特區的信(258)-水比土地更珍貴

2018121日星期日
給特區的信(259)-水比土地更珍貴(2)

2018124日星期三
給特區的信(260)-水比土地更珍貴(3)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8411日 下午5:16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67)-誰在將市民跟大自然對立起來?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41日的電郵收悉,謝謝你的意見。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麥佩儀 代行)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給政府的電郵,請前往網誌: https://jet2468.blogspot.hk/ > 
<網誌內容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對大陸、香港及週邊地區人士及政府多點理解/體諒,並以一般普羅大眾的觀點,加以進言。>
<閣下如不願意再接收由本人發出的郵件,請回電郵並在「主旨」寫上“移除”或“remove”。由此引致之不便,本人謹此致歉。>
<特此鳴謝被引用或節錄過文章內容的作者。著作權及版權皆屬該作者及/或其出版機構。>

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給特區的信(268)-可會收立桿見影之效?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8年4月12日 下午9:11
主旨: 給特區的信(268)-可會收立桿見影之效?
收件者: Task Force on Land Supply <tfls@devb.gov.hk>
副本: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doe <doe@had.gov.hk>, "Mr. Frank Chan" <sthoffice@th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LAW Chi Kong" <scsoffice@csb.gov.hk>, "Mr. WONG Kam Sing" <sen@enb.gov.hk>, "Mr. WONG Wai Lun" <sdev@devb.gov.hk>, George1 Luk 

李偉先生/林鄭月娥女士:

1. 對於即將舉行的「土地大辯論」,各方人馬齊集,各抒己見,衆說紛云,莫衷一是。但正身處水深火熱的劏房、籠屋、棺材房戶或日捱幾份工都買唔到樓的小「中產戶」,仍得繼續其艱辛勞苦,却有口難言。以下是小部份有心人士的文章或建議。

2. 攝影師Benny Lam住進香港“棺材房”,用鏡頭拷問人的尊嚴
內有十九張相片,顯示出各種劏房、棺材房、籠屋等的情況

3. 明報新聞網2018118日 星期四 (17:59)
統計處:2016年近21萬人居分租房劏房近三成小於25 

4. 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數突破28萬 最新輪候時間4.6
am730  2017-11-10

5. 獅子山學會倡粉嶺高球場外圍建屋 料可供10萬單位
撰文:王潔恩 2018-04-08 20:22 最後更新日期:2018-04-08 20:22

6. 填淡水湖構思者:本港能做海水化淡 怎可無良取同胞東江水
am730 2017-07-28

7. 嚴迅奇:貨櫃碼頭「天空之城」可建四萬伙:他構思在六號及七號碼頭上蓋興建交通樞紐及建屋,面積等同兩個太古城可提供約四萬個單位,又能設置公園及天橋隧道,解決通風、噪音及光污染等問題

8. 呂慶耀倡西九龍交通樞紐建摩天大樓 釋區內土地可建2萬伙

9. 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客座教授林超英 2018-01-09 文章: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勿走歪路 – 馬路上建屋選項必須跟進

10. 以立體思維 規劃高密度都市 VINCENT NG ·20151114

11. 但大辯論有很大機會被不同反對人士、群組騎劫/拖延,以下是一例67份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總佔地408公頃 有團體會員400人租地6公頃

12. 群組內朋友雖然感到極其憤怒,但部份人仍能平心靜氣搜羅到這令人興奮的維基資料:葵涌邨重建後園林設計圍繞「城中綠洲」概念,重建時保留了逾百棵大樹,並種植了16萬棵植物,休憩面積由重建前4.8公頃,增至7.5公頃,全邨綠化面積高達30%(照此比例全邨面積應是30公頃),面積是全港公屋之冠。邨內有4個公共空間,其中第3期平臺種植葵樹 地面鋪上藍色地磚代表河流,與葵涌之名相呼應。葵涌邨獲2008年優質建築大獎的住宅類別優異獎,約有四萬居民。

13. 他們認為只要反對人士稍作讓步,44,300公頃的郊野公園中的一兩千公頃邊陲地便可即時造福一、二百萬低下楷層市民。

14. 群組大部份人認為大辯論的程序過於繁複,及談及的辯論內提到各選項的年期過長,未能起到即時作用。參考咗以上第510段等的破格意念之後(由其是砧板概念),有建議說既然反對人士堅決反對動用小部份郊野公園,不如在市區找可建「砧板」的地方,再在其上建「公屋或綠置居等資助房屋」。其實此等可建「砧板」的市區地相當多,垂手拈來的就有公園、馬場及海濱長廊等,其好處(一)是接近已有的交通及基礎設施,容易即時起到樓;(二)是即時凍結發展商搶着去標投土地、市民搶着購買樓房,因為大家唔知要買的地或房子,會唔會在其前後左右有無「砧板上蓋建築的高樓大厦」,擋住景觀及增加交通負荷;(另外測量界及/或銀行界估價會否因這不確定因素而難以評估)(三)只要有這選項作辯論,未至於作Town planning,更未去到城規會討論,便會做到冷卻市場之效。而這冷卻期又不至於太長,因為大辯論應不多於一年?

15. 香港各大公園及馬場面積:
香港公園佔地8.16公頃
鰂魚涌公園佔地約 12.49公頃
(添馬公園位佔地約1.76公頃,太小不值得打其主意)
柴灣公園佔地約7.13公頃
香港動植物公園公園佔地5.6公頃
維多利亞公園佔地約19公頃
佐敦谷公園佔地約6.3公頃
九龍公園佔地13.3公頃
荔枝角公園面積達17.65公頃
摩士公園總面績約達15.8公頃
蒲崗村道公園佔地約9公頃
通州街公園佔地約4.7公頃
九龍仔公園佔地11.66公頃
獅子山公園佔地約5.07公頃
南昌公園佔地約3.83公頃
牛池灣公園佔地約四公頃
石硤尾公園佔地約7.85公頃
中葵涌公園佔地10.56公頃
馬鞍山公園佔地 5.5 公頃
北區公園總面積達8.605公頃
寶翠公園佔地4.24公頃
城門谷公園佔地10.73公頃;
天水圍公園佔地14.86公頃
青衣公園佔地7.09公頃
荃灣海濱公園面積4.26公頃
東涌北公園佔地約3.8 公頃
香港單車館公園佔地約5.3公頃
馬鞍山海濱長廊佔地約5.2公頃
寶康公園佔地4.13公頃
沙田公園佔地8.05公頃
大埔海濱公園佔地約22公頃
青衣東北公園佔地約5.8公頃
荃灣公園佔地約6.9公頃
屯門公園佔地約12.5公頃
元朗公園佔地7.5公頃
沙田馬場佔地101公頃
跑馬地馬場佔地約9.2公頃
總共約394公頃(只計個位數值,點數後的數值不計)

16. 「砧板」中可以有大小不同的光井,讓下面的人及動植物可獲適當的陽光及雨水。覆蓋率亦可多可小,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tfls@devb.gov.hk>
日期: 201849日 下午12:05
主旨: 給特區的信(267)-誰在將市民跟大自然對立起來?
收件者: George Luk <gl2468@gmail.com>副本: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doe <doe@had.gov.hk>, "Mr. Li Wei" <drc@drc.gov.cn>, George Luk <gl2468@ymail.com>, George1 Luk <gluk2468@gmail.com>, "Mr. LAW Chi Kong" <scsoffice@csb.gov.hk>, "Mr. WONG Wai Lun" <sdev@dev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Frank Chan" <sthoffice@thb.gov.hk>

George Luk
 

        
多謝閣下於201842日抄送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的電郵。專責小組秘書處會將你的意見提交專責小組成員參考。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秘書處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enquiry@enb.gov.hk>
日期: 201843日 下午6:50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67)-誰在將市民跟大自然對立起來?
收件者:
 George Luk <gl2468@gmail.com>

Dear Mr. Luk,

The contents of your email were received on 03 April, 2018. Thanks for your comments!

Regards,
Lomanda CHAN
CO(EG)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給政府的電郵,請前往網誌: https://jet2468.blogspot.hk/ > 
<網誌內容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對大陸、香港及週邊地區人士及政府多點理解/體諒,並以一般普羅大眾的觀點,加以進言。>
<閣下如不願意再接收由本人發出的郵件,請回電郵並在「主旨」寫上“移除”或“remove”。由此引致之不便,本人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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