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5年12月12日 下午11:12
主旨: 給特區的信(194)-「取之有道」重談(十大基建)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hd@1823.gov.hk" <hd@1823.gov.hk>,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CHEUNG Wan Ching" <scsoffice@cs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背景:自香港回歸後經歷數次大規模疫症及金融風暴後,香港的基礎建設發展進度大幅度地減少,一度更停滯不前,很多項目一直都停留在草擬階段。 2007年更是香港近年來在基礎建設支出上最少的一年。同年 7月,決策局轄下新增了「發展局」,旨在統籌各項重大基礎建設工程。同年 10月,曾蔭權發表的《2007 至2008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提出「十大建設,繁榮經濟」的概念,在其 5年任期內(至2012年6月30日)致力推動十大建設工程全面進展。計劃預算耗資逾 2,500億港元,全面落成後可以為香港經濟每年創造逾 1,000億元的增加值及逾 250,000個就業機會。
2. 在2014年11月17日,「取之有道」的止凡君對「十大基建」有以下的看法和分析,頗能反影到下面第十二段中他的一種想法:「幾年過去,個人的財商也增加了不少,不時看見一些社會事情,把它由發生到結尾的回顧一番,又透過寫 blog來紀錄了在不同時間的看法及分析,感覺這是十分有趣的事情,大家不妨也分享一下看法」 。文章連結
3. 記得香港在數年前(指2003年)經濟十分差勁,負資產多的是、
5. 常常感覺到財爺有點只看實質數字,實質數字是稅收多少、
6. 與政府相反的是私人發展商,在經濟低迷的時候推了很多工程出來,
7. 不過,話雖如此,我們又不可把政府跟私人發展商的操作混為一談,
8. 後記(止凡繼續說):
今天找回這篇在2007年所寫的文章出來,主要原因是近期看見當年香港政府推出十大基建的後遺症。 的而且確,上一任政府於2007年推出十大基建,令工程界於2008年的金融海嘯之時,還是做過不停,在這個界別中的專業人仕,在多年來可謂完全感覺不到任何經濟下滑的問題,但除了經濟問題之外,是否就沒有其他問題呢?
9. 近年,工程界「人手問題」開始備受公眾關注,「其實這問題在工程界內早已經很明顯 」,這些年來,業內專才流失率甚高,隨便登報請一些管工或安全主任,可能長期請不到,就算上班也做不長,非常不容易挽留人才。 不過,這些現象一直未被公眾發現的原因只是還未有事情發生而已。
10. 由工程上馬到設計再到施工,七八年時間過去,當年的十大基建都開始埋尾了,在這一刻大家才發現幾乎沒有一單工程能如期完工,工程超資亦成為了常態,公眾才開始了解工程界人手不足的問題原來是如此嚴重的。
11. 政府在推出一些項目的時機,除了要考慮到當時經濟、庫房、民生、失業率之外,還要照顧到該項目的相關專才培養,還要照顧到周邊地區對這些專才的需求,好像澳門近年也不停地發展,人才及施工物料都會與香港競爭,這都是十分重要的考慮因素。
12. 看到近日報章,再回看當時自己所寫出的文章,今天又學多一點東西了。幾年過去,個人的 「財商(quotient )」也增加了不少,不時看見一些社會事情,把它由發生到結尾的回顧一番,又透過寫blog來紀錄了在不同時間的看法及分析,感覺這是十分有趣的事情,大家不妨也分享一下看法。
今天找回這篇在2007年所寫的文章出來,
9. 近年,工程界「人手問題」開始備受公眾關注,「其實這問題在工程
10. 由工程上馬到設計再到施工,七八年時間過去,
11. 政府在推出一些項目的時機,除了要考慮到當時經濟、庫房、民生、
12. 看到近日報章,再回看當時自己所寫出的文章,
13. 在「止凡君」的臉書(FB)上找到的一些句子,挺有意思及發人深省:
「投資是一個計劃」- Robert T. Kiyosaki(富爸爸系列書籍的主要作者)
「散戶的投資成績絕對可以比大行好」- Peter Lynch
「跨領域知識十分重要,聰明人都會廣泛閱讀,吸收知識」- Charlie Munger
「複利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力量」 - Albert Einstein
「投資不是要想如何跨過7米高的欄,而是要找出低於1米高的欄,再想辦法跨過它」 - Warren Buffett
「勝利與失敗都是一種習慣。如果想成功,就得取得持續性的勝利」- John D. Rockfeller
「當每個人的想法一致時,就表示根本沒有人在用大腦」- Jim Rogers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5年12月9日 下午6:15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191)-週邊的發展和機遇(2)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11月29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我獲授權認收,謝謝你的意見。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11月29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我獲授權認收,謝謝你的意見。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麥佩儀 代行)
(麥佩儀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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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內容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對大陸、
<閣下如不願意再接收由本人發出的郵件,請回電郵並在主旨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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