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

給特區的信(128)- Je Suis Charlie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5年1月16日 上午9:30
主旨: 給特區的信(128)- Je Suis Charlie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TAM Chi Yuen" <scmaoffice@cmab.gov.hk>, "Mr. TANG Kwok Wai" <scsoffice@csb.gov.hk>, "Mr. Tsang Tak Sing" <sha@hab.gov.hk>, "Ms. TENG Yu Yan" <doe@had.gov.hk>, "hd@1823.gov.hk" <hd@1823.gov.hk>, "tellme@1823" <tellme@1823.gov.h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以下來自「筆下留情」1月14日的博文「我不是查理」,值得大家深思:  http://silverylines.blogspot.hk/2015/01/blog-post_14.html
巴黎近日發生的連串恐怖襲擊事件,在世界各地激起了強烈反應,多個國家的領袖到巴黎挽臂遊行,以顯示對恐怖主義同仇敵愾,對言論自由堅決捍衛。美國總統奧巴馬缺席這個「歷史時刻」,則受到廣泛抨擊。

2. 除了極少數人之外,不會有人對這冷血的屠殺無動於衷,並對受害者──包括那位在《查理周刊》門外行人道上被槍手近距離射殺的穆斯林警員──表示同情。

3. 可是,怎樣看待這些事件不可以感情用事,特別是傳媒和政府當局。當示威者都宣示  Je Suis Charlie  的標語時,你也不假思索地說「我是查理」嗎?

4.《紐約時報》專欄作家  David Brooks  就公然以「我不是查理周刊」為題發表文章,因為他和大多數人一樣不會從事那種刻意挑釁和冒犯的諷刺、幽默。他說,人在13歲的時候會無畏無懼,敢於向權威戳指,敢於奚落宗教信仰不同人。可是長大後,就會以複雜的眼光看待現實世界,懂得包容他人的信仰。

5. 作者認為,諷刺、幽默無疑對於揭露事實有獨到之處,但這應該有文明準則和留有餘地。這通常以社會道德而不是法律形式來規範,大多數社會都有這種不成文而共同遵守的行為標準,這較有彈性,較易為人接受。現在有誰想在美國任何校園出版《查理周刊》那樣的東西,30秒內就會被封殺。

6. 法國經濟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皮埃爾.塔勒比則為文指責法國政政府偽善,從薩爾科齊到奧朗德都支持敘利亞境內的恐怖主義組識,以達到地緣經濟和政治的目的,奧朗德「自己就是利用暴力和仇恨、通過擴大敘利亞內戰來分化敘利亞內部各人民群體的肇事者之一」。

7. 認識一下《查理週刊》是有必要的。它的前身叫《HARAKIRI》,一九七零年因諷刺去世的戴高樂將軍而被禁,隨後改名,又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由於諷刺名人而被停刊。它一直以調侃伊斯蘭教聞名,也因此自二零零二年起就受到美國新保守主義政治機構的支持。它也經常惡搞教宗,曾經和一個基督教組織對簿公堂,但最終勝訴。

8. BBC駐巴黎記者說,法國新聞的諷刺傳統可以追溯到法國大革命時期。《查理週刊》繼承這一傳統,並與左翼激進主義與挑釁性的謾駡相結合,有時往往接近傷風敗俗的地步。早在18世紀,諷刺的對象往往是王室,比如王室的風流韻事等。而今天諷刺的可以是政客、警員、銀行家等等。

9. 可是時代不同了,最大的不同是世界進入了全球化時代,歐洲過去的民族國家越來越發展成為多民族、多宗教、多文明的國家──全球化國家。原本發生在國外的「文明衝突」有內化為內部衝突之勢。有人說,法國等西方發達社會因此在贖歷史上由引進黑奴、擴建殖民地等造成的「原罪」。法國人口中的穆斯林已高達一成,他們卻是很難融入主流社會。

10. 面對這樣的現實,西方很多傳媒儘管同情法國,也珍重言論自由,但不會刊登《查理周刊》的漫畫。這包括《紐約時報》、德國的福克斯新聞頻道、美國廣播公司(ABC)、全國廣播公司(NBC)、《華爾街日報》、路透社、美聯社、《費城詢問報》……等。

11. CNN說得明白:「從新聞業來講,我們打從骨子裡想要且應該刊登這些漫畫。但對於我們這些管理人員而言,保護和照料我們在世界各地的雇員的安全,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5114日 下午6:21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124)- 郊野公園的社會成本
收件者: George Luk 

先生/女士:

1
4,8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到,我獲授權認收,內容備悉。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麥佩儀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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