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給特區的信(233)-善忘的港人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7年3月18日 下午10:32
主旨: 給特區的信(233)-善忘的港人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CHEUNG Wan Ching" <scsoffice@cs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MA Siu Cheung" <sdev@devb.gov.hk>, George1 Lu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為口奔馳的港人,對於過去(2012年之前的回歸後的頭十五年)的香港困局,很容易忘掉,同時容易被反對派(並無貶意:opposition parties)及部份媒體、政黨、政客所瞞騙。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在2012離任後,經由商務印書館出版了一本名為「回歸十五年以來香港特區管治及新政權建設」的二百多頁的書。裏面指出香港由1997至2012年的15年內,為何特區的管治這麼困難,社會經過十五年的折騰和內耗的原因為何,並提出對未來的建議和蠡測。

2. 過去三十年致力研究及探討香港回歸前後的政治發展歷程,劉兆佳對香港的政權建設及管治制度有深刻體會,並對所經歷的政治變遷特別是特區管治狀況進行客觀性分析,結集成新書。

3. 此書以特區「新政權的建設」為「研究方法」來分析香港回歸後的政治發展歷程,包括香港的政治體制的設計、回歸後特區政府施政面對的困難、反對派的挑戰以至中央的對港政策等。

4. 
他指出「一國兩制」是建國以來中央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對港方針政策在新時期的延續,目的是和平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維持與西方國家的良好關係,同時保留香港對國家的經濟價值。如能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對香港最為有利,也最符合香港人的根本利益。書中作者為如何忠實落實「一國兩制」以及香港日後的政治發展提出建議,與讀者反思未來新政權的本質、形態和由誰主導等議題,共同為香港政制發展尋覓新路向。

5. 從此書可以看到,作者分析的不是現屆政府的管治困難(因為剛卸任的他,不可能預測到未來五年的事),而是之前十五年的特區管治困難。但是每次當屆政府獲確定為跟着五年的管治班子後,各方反對力量便將打擊對象即時投射到所有當屆官員身上。

6. 個人一直認為,並非某些人、官員或公職人員的能力或態度有問題(除了當中極少部份),而是反對力量對每一屆執政班子,自97回歸以來一直都在採取相同的步驟和策略(誰執政就要盡全力去攻擊,最好是令當屆政府癱瘓)。他們自49年中共執政以來,由於恐共、拒共,或因意識形態之爭,每每將北京(中共)委任的的管治班子及他們帶領的公職人員,事事加以刁難,令其難以有效施政。所以本人多次指出,無論誰當選行政長官(就算是泛民中人),他(她)及其班子,同樣會獲得相同的待遇,這便是社會矛盾激化、社會嚴重撕裂的最主要原因。為了一小部份人的理念,極大比例的香港市民便要付出沉重的社會成本和代價。

7. 本書特別聚焦在特區新政權的建設上。是由於作者對這個課題感受特深,思慮特多,同時也觀察特廣。自從一九八零年代初,作者已經或多或少地參與到香港回歸前和回歸後的政治發展過程,包括整個的回歸歷程。香港的政治體制的設計、回歸後特區政府的施政策略與方針、以至中央的對港政策,都有著作者參與的痕跡,更能深刻體會到制度設計和管治方式之間的密切關係。

8. 
作者的背景,使得本書能從宏觀、結構和歷史角度理解和分析客觀現象,描述重要政治現象的變化軌跡和影響它們的一些歷史和結構性因素。因此具有相當重要的學術價值。

9. 本書的「導讀」由目錄至第八頁「前言」,請參考以下連結:http://www.cp1897.com.hk/bookinfo/pdf/pv/9789620765025.pdf

10. 從目錄可以看到他對離任前的十五年,特區種種管治困難的問題,有頗為清晰的分析。由第9至第15頁,更直接以不同角度詳細列出香港管治困難的原因。其中第11頁提到香港的回歸過程代表四大社會轉折,要求港人作出艱難和持久的適應。從英國"殖民地"轉變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所代表的政治地位和本質的改變;經濟結構的急速轉型;社會結構尤其是階級結構的嬗變;個人政治身份認同的變化。人類歷史證明,在任何一個社會任何一項重大變遷都會衍生大量的政治矛盾和衝突,更何况是四項歷史性變動同時併發。

11. 在第7頁第二段及237頁的尾二段,作者以宏觀及歷史視野指出:
中國的崛起和西方對中國國力的快速膨脹的憂慮,加上亞洲的戰略重要性有增無已、亞洲各國之間矛盾的擴大和激化、中國和周邊國家在東海與南海資源爭奪升温、美國加強介入亞洲事務,可以預期中國與西方列強及周邊國家特別是東南亞地區的摩擦會日益頻密。西方也會更加看重香港作為西方對華發動"進攻"的橋頭堡角色。愛國愛港力量與反對派的交鋒愈來愈不是香港內部勢力此消彼長的簡單問題、而是涉及到國際政治、國家安全和民族興衰的大問題。因此,未來新政權的本質、形態和由誰主導的問題是至關緊要的事情。

12. 反對派和西方勢力絶對不會放棄按照他們的構思來塑造特區新政權的意圖。在未來的日子裏,他們一方與中央和愛國力量另一方在新政權建設上的較量其實也同時是西方勢力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全世界、全方位和多層次政治較量的一個部份而已(非常似京官慣常的口吻?但實情是一般港人只顧本港的事情,而往往忽略整個國際形勢及地緣政治的影響)。

13. 他另外指出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環繞着新政權的建設所引發的政治鬥爭遠未完結(應是指2012年中他離開政府之後),也許日後的鬥爭會更加慘烈,而中央為了"撥亂反正"和捍衛"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則會增強在香港事務上的參與。

14. 接着兩年後的佔中及之後一連串所謂的"港獨"問題,不幸被他言中,而所有人反而將責任通通歸咎本屆官員、紀律部隊及公務員。而這兩三年的所有行動,"反對勢力"的底牌被北京揭開看得通透,若非北京放條生路給他們,免至趕狗入窮巷,演變成迫虎跳牆,令社會更加燥動,可惜似乎不得要領。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7317日 下午5:27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32)-一地兩檢的爭論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3
8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悉。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麥佩儀 代行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給政府的電郵,請前往網誌: https://jet2468.blogspot.hk/ > 
<網誌內容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對大陸、香港及週邊地區人士及政府多點理解/體諒,並以一般普羅大眾的觀點,加以進言。>
<閣下如不願意再接收由本人發出的郵件,請回電郵並在「主旨」寫上“移除”或“remove”。由此引致之不便,本人謹此致歉。>
<特此鳴謝被引用或節錄過文章內容的作者。著作權及版權皆屬該作者及/或其出版機構。>

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

給特區的信(232)-一地兩檢的爭論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7年3月8日 下午10:11
主旨: 給特區的信(232)-一地兩檢的爭論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CHEUNG Wan Ching" <scsoffice@cs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MA Siu Cheung" <sdev@devb.gov.hk>, Dist Offr <doe@had.gov.hk>, George1 Lu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再將之前「給特區的信(164)-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及文滙網去年的一篇報導給大家參考:

【星島日報報道】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預計明年下半年通車,一地兩檢這個極富爭議的議題不能再拖,今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已經有本港代表交出提案。為保高鐵能夠發揮最大效益,不致淪為大白象工程,一地兩檢必須實施,具體安排則要盡量規限中方邊檢等人員,在港境內的執法權力,釋除港人對跨境執法的疑慮。
  耗資八百四十億元的高鐵香港段,連接內地二萬公里的鐵路網,大為縮短香港至深圳、廣州,以至全國各地的時間,一登上高鐵,不必轉車已可直達各處,方便程度和覆蓋範圍遠超目前的直通車,促使港人和內地人探親旅遊營商都大為方便,有力帶動香港經濟增長。要起到這作用,一地兩檢制度是關鍵。
  美加英法都有跨區執法
  若實施如目前直通車在起點站和終點站兩地兩檢的安排,內地每個站頭都要投放土地和人力資源,特別為來往香港列車進行口岸檢查工作,香港高鐵直達目的地的覆蓋率勢必至少減半。至於一些人提出的「車上檢」安排,則要高鐵進出香港時故意放慢速度,另一些人提出所有乘客要在深圳辦理出入境手續,都會大幅拖慢高鐵效率和吸引力。
  高鐵失效,淪為大白象,港府威信大受打擊,符合一些抗拒加強與內地交流的人士的政治議程,卻以眾多香港市民和納稅人的利益作為代價。
  高鐵一地兩檢計畫設在西九總站,涉及一國兩制和內地官員在港境內執法的問題。由於本港社會對內地執法仍欠信心,擔心影響一國兩制,故此在設計有關安排方面需要非常謹慎,以得到公眾信任。
  一地兩檢跨區執法,無論在海外還是本港,都不是新鮮事物。美國和加拿大分屬兩個主權的獨立司法區,加拿大容許美國邊檢人員在境內機場執行任務;同樣,英法隧道列車乘客亦是在法國境內,接受英法兩地邊檢人員的檢查。
  基於后海灣模式作調節
  至於本港,后海灣西部通道的一地兩檢口岸即坐落深圳境內。內地還把整條后海灣大橋及由大橋至口岸的一段通道,劃歸本港司法管轄,獲得人大授權和本港立法會通過,本港執法人員在跨境執法拘捕的人士,除了被通緝者之外,還有涉及現場盜竊、打架等。
  今次部分本港代表在人大提交的議案,基本構思是採取西部通道的模式,只不過是角色調轉,變成內地人員在港境內執法。既然已經有西部口岸的先例可援,有關安排絕無動搖一國兩制的根基,最大的困難,是如何讓港人放心接受,得到立法會通過,這方面需要務實調節,不必盡抄西部通道模式,可以細分權責,把內地人員在港執法權限控制在推動邊檢「必不可少」的層次。
  高鐵進行一地兩檢,既要人大授權,又要本港立法,以其涉及的複雜和爭議程度,需要好一段時間,現在距離通車只餘一年多,相當緊逼,當局宜盡快提出方案,只要能在細節上釋疑,相信可獲社會多數支持。

➂ 『寄件者: George Luk <gl2468@gmail.com>
日期: 201579日 下午4:04
主旨: 給特區的信(164)-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副本: "hd@1823.gov.hk" <hd@1823.gov.hk>,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TANG Kwok Wai" <scsoffice@csb.gov.hk>, "Mr. Tsang Tak Sing" <sha@hab.gov.hk>, "Ms. TENG Yu Yan" <doe@had.gov.hk>, George1 Lu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過去一段時間,在網上搜尋關於標題或類似句子,多不勝數,以下是於 21st January 2010  朱泙漫 發佈的網誌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何價?22/05/2015 由「石老師工作室」發放的「莫讓「一地兩檢」拖高鐵」,希望可作某程度的參考。

2.   21st January 2010  朱泙漫 發佈的網誌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何價? 原文如下:
以下乃是根據最新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資料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XRL)財務數據評估報告就所涉及的數據、假設和計算之備註:

  • 估計2016年每天乘客量達99,000人次,即一年36.135百萬人次。而每天乘客量上下限由89,000116,000人次,即一年32.485百萬至42.34百萬人次。
  • 票價:香港至深圳福田($45)、至深圳龍華($47)、至東莞虎門($131)、至廣州石壁($180)2016年每天乘客量達99,000人次計,有65,400乘客來回深圳和香港兩地(66.06%)、有18,600乘客來回廣州和香港兩地(18.79%)、另有15,000前往其他目的地的長途乘客(15.15%)
  • 香港所得每人票價拆帳安排是香港至深圳段$31,廣州和香港段$45
  • 鐵路總成本669億元,其中鐵路部份佔537億元。
  • 據顧問報告,跨境旅客人數由2016年的每天698,000人次增至2031年每天1,134,300人次,增長率介乎3.10%3.70%
  • 高鐵香港段乘客人數由2016年的每天99,000人次增至2031年每天160,000人次,年增長率介乎2.70%3.30%
  • 2016年計,打和客量每天69,300人次。最低經常性營運成本733百萬元,EBITDA率可達60%
  • 港鐵以服務特許合約(Concession Plan)為期50年每年2,810百萬元向政府租用高鐵。

在筆者的試算表數據輸入如下:

  • 假設項目資金由2010年起至2015年分6年每年各投入111.5億元。
  • 假設2016年每天乘客量達99,000人次,即一年36.135百萬人次,高鐵香港段乘客人數年增長率3.50%
  • 香港所得每人票價拆帳應得$36(《來回深圳和香港兩地》 66.06% X $31 + 《來回深圳和香港兩地》33.94% X $45 = $35.75)。假設人均非票務收入達$9,則人均票價及營運收$45
  • 最低經常性營運成本733百萬元,EBITDA率可達60%
  • 直線折舊年數50年,每年折舊1,338百萬元。

各位尚可更改假設如下:

  • 假設項目資金由2010年一次過投入669億元。
  • 假設2016年每天乘客量達69,500人次,即一年25.3675百萬人次,高鐵香港段乘客人數年增長率2.70%
  • 人均票價及營運收入$36
  • EBITDA34%
  • 假設高鐵香港段乘客人數年增長率2.70%
  • 項目現金流折現率(Discounted Rate)4%(政府建議)
  • 直線折舊年數100年,每年折舊1,338百萬元。

筆者非專長資料與技術分析,迷宗兄過獎了。作為一份營運分析報告,其中尚有很多資料仍未能考證或找尋到。此外,筆者僅多謝博友Wai Wongeddie31、迷曹、PBrega、五魚二貓、Big mac、西門、AURA、南宮逸、高渣、liuyun、守真居士So Sing Sing等所提供的資料及指正。


後記:

在回應各位巴打前,俺再一次肯定80後的社會行動:不在於他們的理據是否充份,或他們的行動是否偶然出位,而在於他們帶來的醒覺

669億生米已煮成熟飯,在此惡攪都是玩玩吓。不過,唔玩由自可。一玩竟然Open another can of worms

公共行政開支從來都是難以純粹用財務分析來估量其成效。你話CSSA應該點計呢?公共行政開支是要達到某些政治或政策目標,因此,純粹由財務分析去評估的是生意而不是公共開支。

話說回頭,那裏有錢,那裏有賊。即使是基於政治因素考慮的公共開支,其效益應該也要遂分逐毫計算清楚。香港擁有豐厚的儲備,在上者若不是為利,為名也許想打主意掛!

作為一個Credit Analyst,最正就是有個如米曹這位既有理論,又有實際的大老闆執正自己的Proposal。呢點係出面多多錢都買唔到。下一個Credit Review將會繼續。

不過,單由高鐵條數睇落仲有下文。這不再是已出之物嘅669億,而是港鐵的服務特許合約(Concession Plan)為期50年每年2,810百萬元向政府租用高鐵(IRR3.05%)及日後的營運開支。

而家特區政府同港鐵(66)係老八關照下已做咗襟兄弟。單係為期50年每年2,810百萬元服務特許合約已為66嘅小股東帶來一項未見官先打八十嘅見面禮。所以俺多謝66嘅小股東硬食這一單好嘢。另外,高鐵日後的日常營運開支,即票價收入減EBITDA果不能支付營運開支,則會是另一個小數怕長計嘅黑洞。那究竟這營運開支係政府還是港鐵負責呢?政府會否額外注入地產項目呢?(咁咪又係咱們嘅錢)

於是66嘅小股東唔覺意完成這項壯舉,今次連506070都關照埋。

仲有米曹兄提過Crowding out effect。呢頭高鐵通過創造就業,立即cut咗條西鐵(港深西部快速鐵路)。建造業一場歡喜一場空。(該篇網誌至此告一段落,五年下來,中間有那些改動,則不是這文章能預計得到的)

「一地兩檢」涉及很多技術操作問題,希望兩地司法及保安部門能盡快完成處理。
關於高鐵「一地兩檢」,港府已與港澳辦官員取得共識,落實朝「一地兩檢」方向研議,雖或會有微調,但相信2017年前會處理好。反對派議員提出諸多技術操作的問題,只要不把這問題政治化,其實細節根本不難解決。
高鐵的「一地兩檢」是指在同一地點先後做完中港兩地的出入境手續,才可登車。高鐵的便捷和效率,其關鍵正在此,否則落車、過關,再上車,便已失高鐵的意義。
高鐵對中港交流及港經濟發展的意義都重大,正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當中只涉經濟、交通和民生發展,實不應把高鐵的「一地兩檢」政治化,但個別政客卻提出所謂「跨境執法」這類大原則問題。
政客這質疑可溯源於25年前,中港「河水、井水」的疑慮。今時高鐵「一地兩檢」主要涉及兩地邊檢及海關人員日常替乘客辦理出入境手續的具體操作,大部分跨境所要執的「法」都是這類牽涉一般乘客的行政工作,只要實事求是,當中的法律問題應不難解決,包括本地立法及跟進相關配套工作等。但有政客卻指《基本法》沒說明相關安排,偏執拗於其中行政細節。
邊檢手續以外,有人又推演出某些犯罪場景,說若內地逃犯成功避過執法人員,乘高鐵抵港,怎辦?港「跨境執法」的內地人員其權限、配備又如何?其實,兩地執法範圍、權限等,永遠有個灰色地帶,大至疑犯避過海關,理論上已出了境,但未上飛機,如何?而小至:
1. A國籍疑犯要從B國被引渡返A國受審,B國押送權限應至哪裏?直至交到A國執法人員手?抑或:
2. A
國有專機接A犯,B國執法人員在接駁飛機的樓梯或通道上又有沒有執法權?在第一級樓梯或通道進口就有,而樓梯頂或通道盡頭以外則無?
3. 
接駁的樓梯或通道與機艙入口之間,誰應跨「境」執法?
4. 
即使B國執法人員在機艙裏才把A犯交予A國執法人員,解開疑犯手銬者又應是A國還是B國人?誰應「執」那條「法」之鎖匙?
類似以上場景所衍生的執法問題,再寫一百個都有,只想強調:跨「境」執法永遠有灰色地帶。根據保安局及警務處資料,今時中港兩地,以至對海外的溝通機制一直行之有效,執法也情況理想,港人實不必過慮。
高鐵的效益無可爭議,質疑「一地兩檢」合法性,抨其延期、超支變「大白象」,都是政客拖住政府建高鐵的藉口。總之,最好不要建高鐵,「河水不犯井水」,甚至與內地「老死不相往來」,才最合那些干擾施政的政客「理(你)想。」。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573日 下午5:52
主旨: Fw: 給特區的信(161)-不道德交易(Libor 醜聞)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6
23日的電郵收悉,謝謝你的意見。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麥佩儀 代行)  

➃ 深港圓桌會吁落實「一地兩檢」 盼港服務搭車北上(2016/10/12)http://news.wenweipo.com/2016/10/12/IN1610120015.htm
深港合作圓桌會議第二次專題會議11日在深圳舉行,來自兩地的40多名專家學者圍繞兩地口岸通關以及軌道等跨境交通的銜接和合作進行探討。針對廣深港高鐵的口岸通關模式,不少學者認為,「一地兩檢」益處多,最能體現高鐵效益以及香港段互聯互通的意義和作用,應盡快落實。他們指出,兩地應對「一地兩檢」異地執勤涉及的諸多細節進行溝通商討,並各自以立法形式落實和規范相關安排。
從十年前的西部通道到在建的廣深港高鐵、蓮塘/香圍園口岸、東部過境高速,深港兩地的跨境基礎設施取得不少進展。然而,廣深港高鐵香港段20101月動工,至今已超過6年,計劃於2018度完工,但有關方面對於通關安排依然未有定案。
「一地兩檢在西部通道成功了,但在高鐵上卻遇到了阻力。如果廣深港不做一地兩檢,香港花800個億實在是冤枉。」曾參與西部通道建設的深圳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副總指揮趙鵬林認為,高鐵香港段口岸通關模式應參照深圳灣口岸的模式,在西九龍設置內地口岸區。
趙鵬林還指出,目前西九龍已預留了1.2萬平米內地口岸區,參照深圳灣口岸模式,兩地政府需解決在特定區域內的海關、邊檢等的執法權問題,以及香港段的應急救援和治安管理等具體問題。
跨境直通強化國際自由港
趙鵬林說,「一地兩檢」讓所有旅客一次性完成進出境,旅客最便捷。而香港發往內地的高鐵班次均不受通關限制,強化香港國際化。同時港鐵公司可參與全國鐵路運營,分享高鐵沿線城市客流,運營效率和效益大大提升。而內地旅客亦可無需通關即可享受港鐵高標准、國際化服務。
趙鵬林認為,當前內地鐵路面臨改革,港府對待市場的經驗,以及港鐵對待管理、服務以及成本控制超過內地公司,希望通關模式早日敲定,讓港式的服務參與到內地高鐵,提升運營水准。
便捷通關方實現高鐵優勢
而對於一些人提出的「兩地兩檢」或車上檢,趙鵬林也表達了不同看法。他指出,多地兩檢需要沿線城市均設置口岸,而絕大部分車站均未預留空間,不具備條件。而倘若實施兩地兩檢,無疑將京廣深港高鐵分割兩段,旅客換乘時間損耗大概在1個小時左右,令高鐵競爭優勢喪失。
香港「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研究主任方舟表示,當前有關「一地兩檢」的建議,主要有:車上檢,授權港方代為檢查,賦予內地人員在西九龍站行使「出入境、海關、檢驗檢疫權力」,以及實行深圳灣大橋口岸「一地兩檢」。他認為後兩種可行性較高。
深圳市口岸辦主任羅建鵬則表示,「一地兩檢」從物理形態和硬件設施上,都不成問題,最主要是雙方有高度的互信,如何靈活對待兩地法律的差異。此外,「一地兩檢」的通關模式之下,異地執勤面對的問題,譬如通訊、生活,以及對非法人員的截留等方面,需要雙方有針對性地進行協商。
港學者:授權查驗易被接受
面對當前香港各界有關廣深港高鐵口岸通關「一地兩檢」方案的諸多建議,嶺南大學經濟系教授、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和顧問何濼生則提出,授權港方人員執法較易操作,即經中方培訓後,授權港方人員代為行使檢察權。
何濼生坦言,「一地兩檢」模式之下,在西九龍授權港方人員或香港中國旅行社代為行使檢查能力,這個方案可能會被更多人接受,也是重啟和重建互信的第一步。在他看來,內地方面在香港行政區執法的話,相信遇到的阻力會不小。
西部快軌或可「兩地兩檢」
至於備受關注的港深西部快速鐵路,深圳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副總指揮趙鵬林表示,原來兩地政府共同委托第三方做了研究評估,一致都是正面的評價,但後來因為其他的原因擱置了。
趙鵬林認為,既然雙方意見不一致,那應該讓市場來判斷,如果市場的投資者和未來的運營者都認為值得,雙方政府可以合作,再拿到枱面上討論。趙鵬林指出,目前前海和深圳機場T3航站樓均已經預留了跟穗莞深連接的位置,即使未來按照「兩地兩檢」的模式也沒關系。「因為只有四個站,我個人覺得雙方政府都能承受。」趙鵬林說。(記者 黃仰鵬)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7224日 下午5:00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31)-激化香港矛盾的戰術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2
17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悉。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麥佩儀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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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內容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對大陸、香港及週邊地區人士及政府多點理解/體諒,並以一般普羅大眾的觀點,加以進言。>
<閣下如不願意再接收由本人發出的郵件,請回電郵並在「主旨」寫上“移除”或“remove”。由此引致之不便,本人謹此致歉。>
<特此鳴謝被引用或節錄過文章內容的作者。著作權及版權皆屬該作者及/或其出版機構。>

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

給特區的信(231)-激化香港矛盾的戰術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7年2月17日 下午4:06
主旨: 給特區的信(231)-激化香港矛盾的戰術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CHEUNG Wan Ching" <scsoffice@cs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MA Siu Cheung" <sdev@devb.gov.hk>, Dist Offr <doe@had.gov.hk>, George1 Luk , George2 Lu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以下是2/07/2017雷鼎鳴的一篇網誌「煽動家激化香港矛盾的戰術」,連結:http://francis-lui.blogspot.hk/2017/02/blog-post_7.html ,很好的揭示了小部份人「激化香港矛盾的戰術」,今天判決的「7警案」,應該是此戰術的一個好例子(希望這不會構成藐視法庭吧?)。

2. 近年香港政治頗為動盪,社會撕裂,經濟發展很易因此而停滯不前。造成此種局面的根源,當然與社會中存在已久的深層次矛盾有關,不少評論人過去對這些矛盾亦早有分析,但我們若細看情由,倒也不難發現,除此以外,部分政客及媒體,往往也喜歡激化矛盾,無事變小事,小事則化大,使社會不得安寧。社會事態,仿似背後有一雙無形之手在操弄著,往往朝著一定的套路進行。

3. 我(作者)不喜歡用陰謀論去分析事情,也相信絕大部分港人都不願看到香港陷入困局。但世界大事多變,我們也不是沒有看到過外國常有顛覆活動出現,弄至民不聊生。香港尚遠未發展至有如敘利亞、利比亞般地步,但我們也不應對一些近年常見的現象缺乏戒心。從現象推斷出潛在對手的策略,並加以提防,才是合理的做法。

4. 社會運動的老手很多,但能夠將各種策略有系統地總結起來,並將之變為放諸四海皆可應用的法則之人,並不多見。在美國倒是曾有這樣的一個人物,他叫阿連斯基(Saul Alinsky1909-1972),此人曾是希拉里大學畢業論文研究的題材,亦是奧巴馬在芝大法學院教書時的教材,也有人研究過奧巴馬在爭取上台時所用的戰術,發現他深受阿連斯基的影響。阿連斯基所著《激進派的法則:給現實主義激進派的務實入門手冊》Rules for Radicals: A Pragmatic Primer for Realistic Radicals)及其他書籍,早已被國際上社會活動的組織者視為天書。由此可知,阿連斯基雖已去世多年,但他的思想是美國朝野中的「圈內」人士十分熟悉的。香港社會運動的煽動者就算不認識阿連斯基其人,亦應早已掌握其套路。

5. 阿連斯基搞社會運動的目的是「顛覆建制」,其道德標準亦與常人不一樣:任何手段,只要是有利於達到顛覆建制目標的,便合乎道德。換言之,他是徹頭徹尾的馬基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的信徒,認為目的足可合理化手段(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若要與他或他的信徒講仁義道德,或勸其不要不擇手段,是浪費時間之舉。

6. 阿連斯基共列出十三條法則,法則以外,尚有總綱:進行煽動活動時,成敗準則應該用敵人的反應來量度,若敵人受到挑釁,深受刺激,從而失去冷靜,犯上錯誤,該次煽動任務便算成功。反之,若對手無動於衷,行動便算失敗。十三條法則比總綱來得具體,確有將政府從強變弱,甚至將其推翻掉的能力。

7. 第一條法則開宗明義指出,鬥爭時你有多大的影響力,並不取決於你真正有多大的力量,而在於對手認為你的力量有多大。換言之,對手自己的反應才是根本性的。對付懂得阿連斯基心法的激進分子,招數也簡單,千萬不要被激怒,不要按照煽動者所希冀的路線圖作反應,這樣他們便只能徒呼奈何。

8. 第二個法則是行動時,不要把自己的支持者置於陌生的經驗當中。若支持者發現形勢並非如過去設想般,很易會混亂起來,兵敗如山倒。例如去年兩名小學雞宣誓時的辱華事件,主事者脫離了社會大眾的價值觀,殊不知,出事時他們對社會的憤怒十分驚訝,不知如何應對,這正是他們犯了第二法則之忌。

9. 第三是製造條件,使對手處於他們不熟悉的環境中。此法則與第二法則同一道理,混亂要施之於別人,而不是自己。

10. 第四法則是要敵人完全按照其過去訂定的規章制度行事,稍有偏差便要吹毛求疵,小事化大攻擊對方。例如林鄭在街上給予了行乞者五百元,立時便有人上綱上線說其鼓勵違法,但我們大可預期,若林鄭對行乞者視而不見,她便會被說成是冷酷無情。在各種規章制度中找出攻擊借口實是容易不過之事,就算是宗教人士中的聖人,也要每天不斷為小過失而懺悔告解。對敵人可抱著酷吏般的挑剔態度,但對己方當然是寬容萬分。

11. 第五法則可能被用得最多:最有力的武器是不斷嘲笑奚落對手。嘲笑的內容是否公平根本無關宏旨,煽動者的目的只是要激怒對方,從而使他們犯錯,攻擊的口實越不公平,越易引致對方動怒,符合策略。若是對方無犯錯誤,也可扭曲他們的言論,從而達到羞辱他們的目的。此種策略在網上極易找到,已不用舉例。

12. 第六法則是所用戰術應是己方支持者樂於執行的,這樣有助提升士氣。大多數人對必會失敗的任務都不會有太大的興趣去執行,所以為了鼓動自己群眾的士氣,須把行動說成是成功在望。例如,「佔中」前的民調早已表明,大多數港人根本不相信「佔中」能使中央政府讓步,但「佔中」的主事者卻仍自欺欺人宣稱「佔中」是核彈,中央不能不讓步。他們的胡說是必須的,若不如此,可能開始時已潰不成軍。

13. 第七是任何行動都不要拖得太久,否則反而成為累贅。我們回想一下,可記得「佔中」共拖了79天,到後期參與者的士氣幾已消耗殆盡,士無鬥志。不是主事者不明白此法則,而是參與者各有山頭,未必肯聽指揮。

14. 第八是要用盡各種戰術與選項,千方百計找尋新借口去製造事端,使對手恆常地感到壓力。就算抗壓力高的人在不斷受攻擊的環境下,亦可能失去平衡冷靜,這便可成為被利用的機會。我們在香港可見到攻訐行動無日無之,但若以為大家都想休養生息,可能會是一大誤會。樹欲靜而風不息,就算大多數人想社會和諧,但不斷製造事端正是少數社會煽動家的重要法則,他們不會停止,否則他們便無存在的價值

15. 第九是尚未發生的潛在威脅比已發生的更有威嚇力。有時這些煽動者會虛張聲勢,例如他們會自吹「港獨」可與廣東廣西結盟,一起各自「獨立」,但當然牛皮吹得太大也會沒人相信,反成笑柄。

16. 第十是設計具體行動時要審視其能否起到不斷向對手施壓的效用。

17. 第十一是表面負面的行動若推動得宜,有時可得正面效果。有時扮弱勢宣稱自己是受害者,以博取同情也可能是有效的招數。所謂「和平佔中」,口號上的確比「暴力佔中」來得動聽,但其損害港人利益的本質卻未有改變。去年旺角的暴動,更顯露出有些人的本心究竟是什麼。推動「港獨」的人做事過了火,不懂執行此法則,未必為更有經驗的煽動者所喜。

18. 第十二是煽動者在攻擊別人時也應準備一些後備方案,否則對方若提議「你們既有這麼多意見,怎麼不提出一個可行方案來考慮」,煽動一方便會陷於被動。不過,煽動者提的方案根本不需要有可行性,提出來是為延長施壓時間。例如,在退休保障方案上,反對派所提的方案在財政上完全經不起考驗,政府難以接受,遑論推行,但有行不通的方案提出已可拖延施壓的時間,目的已達。

19. 第十三條法則十分重要。要先選擇一個攻擊對象,但這不能是抽象的觀念或組織,必須是一個人物。把一個人物妖魔化後更能動員支持者。梁振英不參選特首,反對派頓失重心,所以急速調整,把污水都潑向林鄭是必然之事。曾財爺不是反對派,他之所以被捧高,目的只是用以貶低林鄭,倘若曾財爺當選特首,也會迅速成為新的攻擊對象。

20. 此十三項法則十分凌厲,在美國的社會運動中已被檢驗過,香港反對派或幕後高手也玩得成熟,但阿連斯基的法則卻絕非沒有破綻,美國亦有人著書闡述破解之法。對港人而言,冷靜不被激怒,便是最重要的回應。今次特首選舉最能保持君子之爭態度的,則更可能是真正愛國之人。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7213日 下午5:53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30)-誰在制造社會矛盾?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2
3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悉。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麥佩儀 代行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給政府的電郵,請前往網誌: https://jet2468.blogspot.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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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4日星期六

給特區的信(230)-誰在制造社會矛盾?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7年2月3日 下午10:41
主旨: 給特區的信(230)-誰在制造社會矛盾?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CHEUNG Wan Ching" <scsoffice@cs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Dist Offr <doe@had.gov.hk>, George1 Luk, George Lu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朋友間在閒談中,提及像香港這樣富裕的所謂先進社會,為何還有那麼多人諸多不滿及充斥極大怨氣時,指出一個大家都忽略了的「社會公正性」,常常令香港這個社會的不穩定情況不斷累積所致。(“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社會分配結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會階層結構的公正性:它反映出一個社會的普遍受益、共用社會發展成果的具體狀況;反映出以絕大多數社會成員為出發點的制度設計的公正性和社會政策實施的力度;也反映出社會成員的實際能力與收入狀況之間的合理對應,因為在這樣一個社會中,能力強者和能力低者均佔少數,而能力居中(通常是所謂中等收入人士)者佔多數。

2. 
為什麼說中等收入人群佔大多數的“兩頭小,中間大”的社會分配結構最有利於「社會的和諧和安全運行」?起碼有這樣幾個理由:

3. 
第一個理由是,有恆產者方有恒心。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當人們一無所有的時候,就很難對社會有一個積極認同的態度,就很希望瓦解現有的社會秩序,希望重新產生一個有利於自己的社會分配結構;但是,當人們普遍擁有了一份來之不易的、像樣的家庭財產,有了一份穩定的職業,過上了比較“體面”的生活時,就會希望社會保持一種穩定的局面。

4. 
第二個理由是,中等收入者相對來說更容易遵守法律法規。就一般情況來說,中等收入者的文化水準高一些,理性化的成分多一些,心態也比較穩定。這樣,中等收入者就更傾向於通過法律法規來協調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群體之間的利益關係。

5. 
第三個理由,中等收入者是富人和貧困人口之間的有效緩衝帶。在一個社會當中,富人群體和貧困群體之間相對來說最容易產生隔閡和衝突。而中等收入者群體同這兩個群體相對來說容易相安無事。這樣,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如果很大,那麼,就可以比較有效地緩衝富人群體和貧困群體之間的緊張關係。

6. 
第四個理由,大比例的中等收入者群體能夠有效地援助弱勢群體,使其處境得到大幅度的改善。弱勢群體只靠自己的力量是無法擺脫其弱勢境地的。這就需要社會的援助。就總體而言,社會援助的力度取決於「公共投入」的力度。而公共收入的多少取決於稅收的狀況。稅收的多少則取決於經濟狀況較好的社會主要群體比重的大小。在一個社會當中,富人群體成員的比例不可能太高,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為社會的主要群體。這樣看來,只有中等收入人群才能成為經濟狀況較好的主要群體。如果中等收入者群體的比例能夠佔據主要位置,比如說達到7080%的比例,那麼,不但能夠具備大幅度改善弱勢群體處境的能力,而且同時也就意味著減小了弱勢群體成員的比例,減小了援助弱勢群體成員的壓力。

7. 
第五個理由,中等收入者對於經濟滑坡和經濟危機的承受力較強。任何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進程都不可能是完全平穩的,總會出現程度不同的波動、搖擺甚至是某個時期的滑坡和蕭條。對於貧困者來說,經不起經濟波動和蕭條的打擊。他們的收入水準本來就只是剛好溫飽。在這樣的情況下,整個地區的經濟狀況一旦惡化,就意味著貧困者可能連溫飽的日子都要受影響。而對於中等收入者來說,社會經濟狀況的惡化,雖然會對生活水準產生不小的影響,但還不至於影響到其基本生計的地步。

8. 
第六個理由是『安全係數的簡單計算』。貧困群體當中對於社會不滿的人的比例相對來說比較高,假設每十個貧困者裡面就會出現一個對社會不滿的人。我們再假設,一個地區當中只有十萬個中等收入者,一百萬個貧困者,而一百萬個貧困者當中就會出現十萬個對社會不滿的人,這樣,平均每一個中等收入者就會面對一個對社會不滿者。所以,這種狀況下的社會的『安全係數』是最低的,社會是最不穩定的

9. 如果情況倒過來,假設一個地區當中有一百萬個中等收入者,只有十萬個貧困者,而十萬個貧困者當中會出現一萬個對社會不滿的人,這樣,平均每一百個中等收入者才會面對一個對社會不滿者。這時社會的『安全係數』毫無疑問是很高的,社會是非常穩定的。

10. 若非因為高地價帶來的一連串型型式式問題,港人的可支配收入及購買力是相當高的,進身「中產生活」的人會相當多。可是由於開發土地的阻力大,結果市民住得不但極度擠迫,危險(劏房、棺材房、牀位等等所引發),並需要付出極高的供樓款項或高昂租金,常常佔去收入的幾十個巴仙,甚或多過一半。

11.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美國及類似的加澳紐等地,在維基百科有關中產階級一詞的篇章中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7%94%A2%E9%9A%8E%E7%B4%9A ,可以看到最右上角一幅美國中產階級住家的相片,典型生活為有一25年貸款郊區房屋和2部的汽車,以及孩子成年前靠夫妻雙薪資支付的生活,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7%94%A2%E9%9A%8E%E7%B4%9A#/media/File:House.jpg

11. 跟香港一比,簡直是天淵之別,相信無人會想像有機會享受到這樣奢侈的生活。客觀來看,香港已發展的建成區Built-up area: 270平方公里)委實太小太小,這是窒礙居住需要及經濟發展的主因,但各大反對派及各大壓力團體仍以種種不同理據,去阻止擴充土地供應,令港人、遊客及來港公幹人士的作息空間難以得到舒緩,令樓價(房租、舖租以至寫字樓租金)多年來不斷暴升,大大削弱本地的競爭力,同時令中下階層人士日常生活的購買力大幅滑落,以至民怨沸騰。

12. 請參考幾個外國例子,便可理解香港的困局。紐約(NYC-840萬人,陸地面積784平方公里)及倫敦(人口750多萬,面積1,579平方公里)均為西方各大先進城市中,人口密度最高的。只看數字,一般市民難以理解香港的擠迫度。

13. 以下幾條連結,均為Wikimapia.org的衛星地圖,在右上角勾選Google
satellite模式,將右下角比例呎調較至差不多相同比例,便可以正確比較下面四個國際級城市的建成區面積:香港 http://wikimapia.org/#lang=en&lat=22.382460&lon=114.173355&z=11&m=h
新加坡 :
紐約 :
倫敦 :

14.  香港的建成區面積(不是總面積)明顯比另三地少了一大截,難怪港人住得那麼擠迫,作息環境極其惡劣。以下是香港及紐約的另一些衛星及城市照片,可以更清楚看到兩者的極大分別: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4/4f/Aster_newyorkcity_lrg.jpg  (紐約的衛星照,可放大至1,964 × 2,607 像素)

15.  曼哈頓的人口約160多萬(已經是所有先進城市中最稠密的)。九龍及香港島的市區面積約為60平方公里,人口卻高達350萬,其擠迫情況可想而知。在觀塘區的11.0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高達每平方公里6萬人,比澳門的人口更稠密。而在油尖旺區的旺角,更加高達每平方公里13萬人。各種不同的都市病均大有機會出現,希望各界人士在未有重大事故發生前,儘快開發郊野公園以外的鄉郊地區。就是開發多一倍至市區面積540平方公里,香港仍遠遠落後於其他大城市。

16. 朋友們均認為部份堅決反對擴展建成區面積的人,其實就是推高樓價的推手,剝奪市民進入中產生活圈子,令社會陷入不穩的人。為了郊遊、行山、保育、及極小部份人的田野/耕作生活,可以不斷令社會撕裂,却用不同理由去「卸膊」的人士。

17. 部份人士還說,地價平不代表樓價平。希望他們可以看看施永青的這篇文章:地產商可堅持不減價嗎?

18. 由其是最後兩段:
董建華推行「八萬五」的年代,地產商的策略是漏夜趕工,搶先在其他地產商的樓盤之前開盤,以爭奪市場買少見少的客人。沒有一個地產商採取反對派所說策略,連華懋的「小甜甜」也得向現實低頭,減價搶客,棄價求量。

19. 
由此可見,增加供應也不能令地產商減價的說法是說不通的。以香港人的生產力來算,我們完全有能力付得起建築費與發展商的合理利潤。我們負擔不起的是地價。只要土地供應增加,地價一定會回落。香港人完全有條件住得比現在更好,前提是必須重新規劃香港的發展用地,不能甚麼都不變。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7126日 下午5:49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29)-回顧一下過去的電郵(9)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1
16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悉。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麥佩儀 代行



<如有興趣觀看之前給政府的電郵,請前往網誌: https://jet2468.blogspot.hk/ > 
<網誌內容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對大陸、香港及週邊地區人士及政府多點理解/體諒,並以一般普羅大眾的觀點,加以進言。>
<閣下如不願意再接收由本人發出的郵件,請回電郵並在「主旨」寫上“移除”或“remove”。由此引致之不便,本人謹此致歉。>
<特此鳴謝被引用或節錄過文章內容的作者。著作權及版權皆屬該作者及/或其出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