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者: George Luk
Date: 2019年10月7日週一 下午9:55
Subject: 給特區的信(336)-刻意曲解基本法惹的禍(2)
To: Wallace CK Yau
Cc: George Luk
Wallace:
1. 非常同意你們的看法,香港的亂局不是單一「反修訂逃犯條例」 引至。而是始於97年回歸以來,北京因國內、外太多問題要處理, 無多餘精力規管之下,各方勢力坐大,並無將特區政府放在眼內, 進而引發多次(三數年一次)嚴重、大形社會動盪。
2. 請重溫半年前「給特區的信(305)-刻意曲解基本法惹的禍」, 及信中提及的2017年9月19日「給特區的信(249)- 回歸以來最重要觀察」:
『寄件者: George Luk
Date: 2019年4月15日週一 下午4:31
Subject: 給特區的信(305)-刻意曲解基本法惹的禍
To: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Cc: Mr. Dixon Luk , Mr. Frank Chan <sthoffice@th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LAW Chi Kong <scsoffice@csb.gov.hk>, Mr. WONG Kam Sing <sen@enb.gov.hk>, Mr. WONG Wai Lun <sdev@devb.gov.hk>, George Luk
Date: 2019年4月15日週一 下午4:31
Subject: 給特區的信(305)-刻意曲解基本法惹的禍
To: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Cc: Mr. Dixon Luk , Mr. Frank Chan <sthoffice@th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LAW Chi Kong <scsoffice@csb.gov.hk>, Mr. WONG Kam Sing <sen@enb.gov.hk>, Mr. WONG Wai Lun <sdev@devb.gov.hk>, George Luk
李偉先生/林鄭月娥女士:
1. 朋友說「北京在回歸時許下的普選承諾」在《基本法》第45條白紙 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 則而規定, 最終達致有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 生的目標。」朋友跟着說,《基本法》所有條文和所有附件, 由始至終,從來沒有所謂「公民提名」的概念。
2. 他們繼續指出,民主派議員和「違法佔領」發起人在五年( 實際提出佔領這概念是2013年頭)前堅持要求「公民提名, 必不可少」,企圖以自己創造的「公民提名」取代《基本法》 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明顯違反《基本法》, 亦因此斷送香港以普選方式產生行政長官的歷史性機遇。
3. 若非刻意曲解基本法原意,硬要搬出外國的方式,整件擾攘多年( 2013至今)、影響全社會的事件,根本就不會發生?!
4. 在網誌給特區的信(246)-跟市民及政府曬冷的「佔中」(Re vised)中 https://jet2468.blogspot.com/ 2017/08/blog-post_21.html, 有頗多當時各界的評論及分析, 及很多外地與本港控制暴亂的短片供大家參考, 本人的主觀意見不多。 (內容太長,可以不理)
5. 這篇很適切說出佔中前後的香港社會狀況: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George Luk
Date: 2017年9月19日週二 下午1:14
Subject: 給特區的信(249)-回歸以來最重要觀察
To: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Date: 2017年9月19日週二 下午1:14
Subject: 給特區的信(249)-回歸以來最重要觀察
To: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李偉先生/林鄭月娥女士:
1. 朋友又再大發謬論:過去廿多年整個中國的內外發展非常迅速, 北京本身有極大量工作要做,根本無暇理會或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 間接做就各方勢力慢慢坐大,視特區政府如無物。各大傳媒、 泛民人士、各反對派、壓力團體甚至小部份建制派, 每每認為嚴重打擊特區政府的威信,令其難以好好施行正常管治, 可以間接表現對北京的不滿,並可提升個別機構或人士的威望。 籍着所謂言論、學術、編採、以致其他各種形式的自由及人權、 民主,這些所謂「普世價值」,粗俗一點來說, 將政府按在地上抽打,而政府只能逆來順受。此說並非毫無根據, 只要回顧「這十多廿年的特區政府」與「前英殖民地政府」 所受到的不同待遇,便看得出其重大分別。
2. 這情況不單令相關機構及人士,氣燄超凡; 受壓政府部門及相關公職人員亦盡量低調應對, 以免被傳媒及有關人士「咬住唔放」。久而久之,一支訓練有數, 質素及效率極高的公務員隊伍,漸漸士氣低落。 另方面學生及青年人也懂得如何將「普世價值」,發揮得淋漓盡緻。
3. 此等不健康情況愈演愈烈,以至出現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 在2012離任後,經由商務印書館出版了一本名為「 回歸十五年以來香港特區管治及新政權建設」 的二百多頁的小書中提及:香港由1997至2012年的15年內 ,為何特區的管治這麼困難,社會經過十五年的「折騰和內耗」 的原因為何,並提出對未來的建議和蠡測( 這次他們亦用了劉的小書借題發揮)。
4. 此書以特區「新政權的建設」為「研究方法」 來分析香港回歸後的政治發展歷程,包括香港的政治體制的設計、 回歸後特區政府施政面對的困難、 反對派的挑戰以至中央的對港政策等。
5. 劉兆佳指出「一國兩制」是建國以來中央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
6. 從此書可以看到,作者分析的不是2012年後政府的管治困難( 因為剛卸任的他,不可能預測到未來數年的事), 而是檢討之前十五年的特區管治困難。 但是每次當屆政府獲確定為跟着五年的管治班子後, 各方反對力量便將打擊對象即時投射到所有當屆官員身上。
7. 他們(朋友)也同時認為,並非某些人、 官員或公職人員的能力或態度有問題(除了當中極少部份), 而是反對力量對每一屆執政班子, 自97回歸以來一直都在採取相同的步驟和策略( 誰執政就要盡全力去攻擊,最好是令當屆政府癱瘓)。 他們對自49年以來由中共執掌的中國政權,相當不滿, 亦由於恐共、拒共,或因意識形態之爭, 每每將北京委任的的特區管治班子及他們帶領的公職人員, 事事加以刁難,令其難以有效施政。所以曾多次指出, 無論誰當選行政長官(就算是泛民中人),他(或她)及其班子, 同樣會獲得相同的待遇,而這便是社會矛盾激化、 社會嚴重撕裂的最主要原因,因為他們的理念, 不可能獲得北京的通盤接受。於是為了一小撮人的理念, 極大多數香港市民便要付出沉重的成本和代價。
8. 由於十五年來都未能達到目的,最後部份激進人士實行孤注一擲, 跟市民及北京賭一舖。梁振英未上任便已叫他下台,甚麼「 五司十四局」,未及在立會提出便在一片反對聲中倒下。 跟着國教事件,又演變成一場大風波。
9. 反對勢力在佔盡上風之餘,還不斷頻頻發招:跟着發動「和平佔中」 及一連串社會運動, 將自己的力量不斷消耗及令大部份市民產生反感-- 運動於2013年初開始醞釀,提出以公民抗命為手段, 採取佔領香港金融區中環的交通要道的方式,來爭取符合《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能夠公平實踐「投票權」、「 參選權」和「提名權」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
10. 這個前後多年(2013年至今還未完結)的長期鬥爭, 不但令整體社會難以好好按步就斑地前進, 還將整個泛民及反對派廿多年來的努力,一舖清袋( 可惜他們仍未認清形勢,堅持有信念便必能達到, 完全忽視在現實情況,博奕很多時是需要妥協)。
11. 相信本港社會,仍然要蹣跚而行一段頗長時間, 因為在多元的自由社會,大家仍需容納不同聲音。 朋友相信立法會內的不合作運動,將會繼續纏繞整個社會。
Regards,
George Luk
---------- Forwarded message ---------
寄件者: <ceo@ceo.gov.hk>
Date: 2019年4月8日週一 下午4:49
Subject: Re: 給特區的信(304)-掉進坑裡的大國
To: George Luk
George:
3月29日的電郵收悉,謝謝你的來郵。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麥佩儀 代行) 』
(麥佩儀 代行) 』
4. 佔中改變了一些香港人的是非觀,該案的裁決激發更多群眾上街, 成為反修訂《逃犯條例》的彈藥。
5. 曾經在佔中受審時聲淚俱下、以年老體弱求情的朱耀明牧師、 以患腦腫瘤求延遲判刑的陳淑莊、以年少無知獲輕判的張秀賢……一 眾在法庭內則老弱傷殘求憐憫的犯人,一離開法庭便勇猛無匹, 號令天下,領導萬民上街遊行!
6. 民陣宣稱遊行人數多達十三萬人, 雖則與警方估算約二萬三千人相去甚遠, 卻比三月同樣主題的遊行數目多, 皆因佔中判決重新激發民眾恐共情緒,令佔領行動有死灰復燃之勢。 民陣威脅說:「如果政府不願意撤回這次修例,……我們會發起包圍 立法會!」
7. 香港為佔中付上沉重的代價,法官頒下判詞了, 為何仍未能平息社會分化?佔中案的裁決甚至火上加油, 激發更多群眾上街,成為反修訂引渡條例的彈藥,為什麼?
8. 答案不止一個,但一大關鍵,就是佔中所帶動的群眾心理, 把成千上萬的香港人,捲入這場政治運動中。 佔中改變了香港人的是非觀、價值觀和人倫關係, 因為不少人個人的獨立思考,被集體意識取代:情緒取代理智, 對立取代了包容,令佔中運動如星星之火,野火燎原!
9. 你還記得醞釀佔中時,那首令人血脈沸騰的主題曲"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嗎?那是音樂劇《孤星淚》描寫法國大革命的歌。 大家唱得慷慨激昂。但又可知道法國大革命在趕走了國王後, 卻迎來了雅各賓(la Terreur)的恐怖專政,殺戮異己時,充滿血腥暴力呢?
10. 高舉和平卻引起暴力:佔中高舉「和平與愛」的美麗旗幟, 結果一百八十度相反。它造成社會撕裂,親友反目,燃起仇恨, 激起一浪又一浪的暴力抗爭,不斷加劇, 先是暴力佔領歪風入侵大專校園,然後是旺角暴動,縱火、襲警、 搶相機、打記者!
11. 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 1841-1931)花了二十年時間研究法國大革命, 在一八九五年出版《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這本書被翻譯成二十國文字, 成為研究群眾心理學的開山之作。 從中可以了解為何佔中會分化社會,改變了香港人,變成民主霸權, 迫使政府走入癱瘓的死胡同。
勒龐指出,人們在聚眾下的心理、道德、行為特徵,呈現出盲目、 狂熱、輕信的特點,讓政客利用群眾運動,來鞏固自身的政治目的。
12. 人多即正義,不負責任:當群眾聚集時,往往情緒高漲, 使個人感情不分青紅皂白地順從集體意識,脫離理性, 在狂熱的情感驅使下,在人數賦予的力量下,行使着所謂的「正義」 ,群體的共同意志,取代了個人意志。
13. 朱耀明、陳健民和戴耀廷,加起來近二百歲,是地位崇高的牧師、 大學教授和法律學者,卻一如法官在判詞中說, 認為因為數萬人參與佔領,可迫使政府一夜之間讓步, 推出三子提倡的普選特首方案,此想法是天真,但追隨者眾, 像受到催眠不作反思,為什麼?現在這個社會運動, 又再一次令香港沉淪?
Geo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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