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8年1月21日 下午10:50
主旨: 給特區的信(260)-水比土地更珍貴(3)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副本: "Mr. Frank Chan" <sthoffice@th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Mr. LAW Chi Kong" <scsoffice@csb.gov.hk>, "Mr. WONG Wai Lun" <sdev@devb.gov.hk>, doe <doe@had.gov.hk>, George1 Luk
李偉先生/林鄭月娥女士:
1. 朋友對於郊野公園及房屋問題咬住唔放,並說為了廣大市民的福祉, 大陸一定唔會關掉東江水的供應,這是小部份港人有恃無恐的原因。 但若這「絶對不會出現的情況」出現了, 香港靠每年本地集水區及水塘水庫等等, 供水無可能捱得超過一百天,那時樓價鋪租何以為繼? 並提議大家看看以下連結: (香港便覽 - 水務)便可清楚整個情況 https://www.gov.hk/ tc/about/abouthk/factsheets/ docs/water_supplies.pdf
2. 另外他們指出很多人提出過數以百計、 千計不同建議及文章討論郊野公園用地,但兜兜轉轉十多年, 絲毫無進展。原因是大家誤解建立郊野公園的原意, 是保護香港最珍貴的「水資源」,而自從65年後, 港人用水的集水區已經經中央同意下,借用了河源、惠州、東莞、 深圳等地兩三個香港的陸地總面積。
3. 東江,古稱湟水、循江、龍川江等 ,珠江水系幹流之一。 發源于江西省尋烏縣椏髻缽,東江上源江西尋烏水,源河為三桐河 (一說發源于江西省安遠縣與尋烏縣交界的三百山基隆嶂, 源河為定南水(又名九曲河),該處有周恩來總理的親筆題字“一定 要保護好東江源頭水”,在“東江第一瀑”旁的石壁上, 也刻有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葉選平題寫的“東江源”字樣。2004年 6月由江西省科技廳組織的東江源頭科學考察認定為“尋烏縣椏髻缽 ”),向西南流經廣東省龍川縣、河源市、紫金縣、惠城區、 博羅縣至東莞市石龍鎮進入珠江三角洲,於增城市禺東聯圍( 穗東聯圍)東南匯入獅子洋。集水面積35340平方公里( 部份是為了服務香港),占珠江流域總面積5.96%, 約占廣東境內珠江流域面積的24.3%。河長562公里, 河道平均坡降0.388 ‰,平均年徑流深950.4毫米,平均年徑流量257億立方米。
4. 幹流在廣東省龍川縣合河壩村以上稱尋鄔水, 龍川縣合河壩接納一級支流貝嶺水(江西定南水)後始稱東江。 流域地勢東北高、西南低,分水嶺最高海拔1101.9立方米。 流域內有新豐江水庫和楓樹壩水庫兩座大型水庫,總庫容158.4 億立方米,占全省27座大型水庫總庫容量的59%, 兩水庫集水面積11050平方公里,占東江流域面積的40.9% 。集水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級支流有貝嶺水、浰江、 新豐江、秋香江、公莊河、西枝江和石馬河等。
5. 請重温以下的一篇舊電郵: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5年1月4日 上午12:41
主旨: 給特區的信(124)- 郊野公園的社會成本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TAM Chi Yuen" <scmaoffice@cmab.gov.hk>, "Mr. TANG Kwok Wai" <scsoffice@csb.gov.hk>, "Mr. Tsang Tak Sing" <sha@hab.gov.hk>, "Mr. MOK Kwan Yu" <dossp@had.gov.hk>, "Ms. TENG Yu Yan" <doe@had.gov.hk>, "Mr. CHAN Mo Po" <sdev@devb.gov.hk>, "tellme@1823" <tellme@1823.gov.hk>, George1 Lu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前天雷鼎鳴先生的一篇博文,用跳出框框的角度來分析「郊野公園的 社會成本」,頗有新意,値得深思,以下是連結的內容: http ://francis-lui.blogspot.hk/ 2015/01/blog-post.html
2. 政府在12月16日公布的《長遠房屋策略》文件,其中內容 顯示政府有意改變近年的房屋政策。過去兩年,政策是以抽取重稅管 理需求為核心,但這些「辣招」並沒有使樓價下跌。 這是不足為奇的,我過去亦早已指出,「辣招」不但減需求, 亦減供應,卻未能針對香港十多年來樓宇供應不足的局面,只能「 塘水滾塘魚」,樓價怎會下跌?
3. 現在政府改轅易轍,「策略」以到處覓地,增樓宇供應為主, 方向是對的。但可惜政府尋尋覓覓,找地成果仍是冷冷清清。政府的 計劃是在未來十年共可供應20萬個公屋單位,9萬個居屋單位及1 9萬個私人發展單位。先不說在數量上這些單位能否填補過去十多年 所累積的供應不足的缺口及未來的新生需求,但幾可肯定, 政府的着眼點只是單位數量,對能否改善港人居住的面積, 只能避而不談了。
4. 增樓宇面積 改善居住環境:
要真正改善港人居住擁擠而且昂貴的問題,只能靠大幅增加樓宇的總 面積,而非單位的數量,但這顯然要仰賴是否有足夠多的土地能投入 市場。香港並非沒有地,1,108平方公里的面積中,只有21% 左右的土地已經發展。但為甚麼有這麼多地,卻推不出來? 這與港人自設無謂的框框,劃地為牢有重要的關係。 當中涉及問題很多,這裏只集中討論公園問題, 便可知某些港人的思維是如何愚蠢。
要真正改善港人居住擁擠而且昂貴的問題,只能靠大幅增加樓宇的總
5. 香港現有郊野公園443平方公里,佔香港面積40%,去年 訪客人次是1,140萬,過去10年則是平均每年1,257萬人 次,以香港719萬人口計算,平均每人每年到郊野公園約有1. 75次,有些人到郊野公園行山較頻密,但更多人一兩年也去不了一 次。
6. 我們可為郊野公園的使用效率及機會成本算算帳,郊野公園因 地理環境的關係,並非都適合發展,更遑論興建住宅,但有些地方總 是可發展的,我們可先作一個思想實驗:假設有10%郊野公園的土 地可發展(仍保有90%郊野公園的土地可供遠足,提供遼闊景觀及 清新空氣),有甚麼結果?
7. 這等於推出44.3平方公里的土地發展,香港的總發展面積 可增加約20%,足可供應建造50萬個單位以上。 有了這規劃以外的額外單位,香港樓價或租金會下挫多少?97至0 3年政府有「8萬5政策」,當時樓價下跌了63%,若現在樓宇供 應在十年中有49萬之上再加多50萬,樓價或租金跌幅肯定遠遠不 止10%。為方便計算,我們可把所有樓宇都當作是租住單位( 不作此假設亦無關宏旨),並假設租金平均下降1,000元( 實際上一定不止此數)。這樣每個家庭每年可省回12,000元的 居住費用(若樓宇不是租而是買回來的,因樓價下跌, 居住成本亦一樣減少)。香港每個住戶人數平均少於3人, 即平均每名港人每年可省回4,000元的居住成本,719萬的人 口,便每年共可節省288億元。(香港三成人住公屋, 其租金跌不了這麼多,但社會中普遍租金下跌一樣對公屋租金有影響 )
8. 土地資源珍貴 使用率奇低:
郊野公園面積減少10%後,我們可假設遊人也減少10%(這未必 如此,我估計減不了這麼多),即訪客人次減少125萬人次左右。 換言之,這125萬到訪郊野公園的機會成本是288億元,即平均 而言,每人到訪郊野公園一次,其背後的社會成本是23,040元 !
8. 土地資源珍貴 使用率奇低:
郊野公園面積減少10%後,我們可假設遊人也減少10%(這未必
9. 現時到郊野公園不用收費,也不可能按真正成本收費。若每次 一遊便收入場費23,040元,香港的野外恐怕會空無一人。 上述例子已是從較保守的假設去計算,若用其他合理的假設, 也不大可能改變得了一個結果;香港土地資源極為珍貴,用這麼大比 例的土地去支持平均每年每人頂多十多個小時的行山,是否愚蠢之極 ?用另一角度看,大多數不大使用郊野公園之人正在大幅地用昂貴的 租金去補貼行山。這是否社會中另類不公?當然, 香港目前仍有其他土地可發展,暫可不動用郊野公園, 但不去考慮將來可發展部分的郊野公園,卻是墨守成規的蠢事。
10. 看過他的文章後,忽然有興趣將部份近期有關連電郵,以附 件形式供大家參考,篇幅可能比較長,敬請見諒。(請參考以下附件中的連結)
Have a Happy & Prosperous New Year!!!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4年12月29日 下午5:17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121)-當你手上只有錘子
收件者: George Luk
先生/女士:
12月19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我獲授權認收,謝謝。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麥佩儀 代行)
(麥佩儀 代行)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4年12月30日 下午4:55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122)-對中國認識的巨大落差
收件者: George Luk
先生/女士:
12月22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到,我獲授權認收。
12月22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到,我獲授權認收。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麥佩儀 代行) 』
(麥佩儀 代行) 』
附件:
http://jet2468.blogspot.hk/2014/01/blog-post.html
http://jet2468.blogspot.hk/2014/02/blog-post_20.html
http://jet2468.blogspot.hk/2014/03/blog-post_27.html
http://jet2468.blogspot.hk/2014/04/blog-post_19.html
http://jet2468.blogspot.hk/2014/02/blog-post_20.html
http://jet2468.blogspot.hk/2014/03/blog-post_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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