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給特區的信(224)-再給議員兩篇文章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George Luk 
日期: 2016年10月29日 下午9:51
主旨: 給特區的信(224)-再給議員兩篇文章
收件者: "Mr. Li Wei" <drc@drc.gov.cn>, "Mr. C Y Leung" <ceo@ceo.gov.hk>
副本: "Mr. Anthony Cheung" <sthoffice@thb.gov.hk>, "Mr. CHAN Mo Po" <sdev@devb.gov.hk>, "Mr. CHEUNG Wan Ching" <scsoffice@csb.gov.hk>, "Mr. LAU Kong Wah" <sha@hab.gov.hk>, George1 Luk , George Luk 

李偉先生/梁振英先生:

1. 正如給特區的信(223)-
「​
給議員的兩篇文章
」​
​中​
提到,實際上所有立法會、區議會及各政府事務委員會的成員,都是跟據法律選出或被委任,這些議員、委員
​本來​
都屬建制
​派​
the establishment),都是本着
​為​
市民的福祉去辦事。可是由於政治理念不太相同,往往大家講多過做,議而不決。

2. 回歸以來,很多人都不斷去勸勉各界不同理念的人,平心靜氣地去解決各種社會民生問題。但正如網上曾有人提及,馬克思曾說過:不會因為別人而改變自己的想法,人只會因自己才會改變自己的想法。對於部份香港市民,別人說一萬句,比不上自己悟上一句。於是各種社會問題,因為未有積極尋求解決辦法或只是少修小補,周而復始出現再出現,影響整個特區的正常發展。

3. 以下一篇名為「一錯不可再錯 治標更要治本」來自周融20161025日一篇網上文章,連結: http://speakout.hk/index.php/2013-11-04-09-33-03/2013-12-21-07-12-13/18152-2016-10-25-07-17-44 (Obsolete)

4. 113日香港法院將會正式審理律政司入稟司法覆核游蕙禎及梁頌恆「重新宣誓」一案。港人對兩名候任議員侮辱全球華人及對國家的污衊已有公論,不再提了。問題是我們以後應如何處理這類人,而一旦香港法院作出裁決後,我們又是否有後着應付呢?

5. 首先大家必須正視現實,就是本地法律裏未有針對性條例防止不忠於國家者成為立法者的危機。似乎唯一的防衛就是宣誓就職這一關了。這次律政司提出的覆核,基本上只是針對兩人是否已完成宣誓程序。假如法院否決覆核,裁決游、梁的宣誓可繼續,立法會主席有法理或權力不服從嗎?

6. 律政司唯有上訴。不得不緊記是在第一仗司法覆核,禁制令曾被拒絕。即使這次馬上提出上訴,是否代表可成功申請另一個禁制宣誓令?無論政府信心有多大,法院裁決一旦不利,結果也是一敗塗地。既然那麼多的民族國家尊嚴與民憤押在此,「盡地一煲」地博一博是否合適?即使法院裁決律政司勝訴,游、梁肯定會立刻上訴。究竟立法會應如何處理呢?一天未有終審判決,立法會及香港都要面對憲制及管冶危機,大家要等多久?一年、兩年,還是四年?

7. 游、梁當上立法會議員是否馬上會令香港倒塌?答案未必,但影響一定深遠。最壞的結果是讓香港人、全球華人,甚至中國的敵人看到政府無能為力的一面,原來強大的中國有一個弱點,更輕易被外力操縱攻擊。自暴其短再表露乏力反抗只會令敵人加倍雀躍,香港面對的風險只會愈來愈高, 「一國兩制」也必定受到更大衝擊。

8. 所以這一次的行動不能只為治標,僅以阻止游、梁兩人為目標。因為下一輪冒出來的人肯定不會如此愚蠢,他們的訓練將會更周密,得到的支援將會更多更好,不會那麼容易被大家看通看透。

9. 法院的有利判決只能短暫治標,阻擋不了上訴帶來的衝擊,至於治本則更是完全談不上。我們要做的不應該只是程序上的修修補補,而是要樹立法律上的重重保障,防止同類的危機發生。

10. 目前要做的是把基本法本意要防止的,詳細地解釋及闡述出來,以免再被人利用。回歸十九年來的教訓,充分證明普通法專才可把玩法律,令反對派佔盡上風,令市民及政府吃盡苦頭。

11. 如何把基本法保護國家主權及香港利益的原意細節化及剖白,基本法委員會及建制裏的法律專家多的是,只要給他們機會,深信他們完全勝任。

12. 問題是,我們這次的目的,究竟只是治標還是治本?如要治本,看來以全國人大釋法來作最終定案是無法避免了。更重要是人大要明令特區政府把定案的目的,及違反這些罪行的罰則列為法律,盡快立法,來防止外國力量及野心家再有機會利用這個漏洞,來攻擊香港及國家

13. 至於用什麼方法達到目的,是人大主動釋法,或沿用以往的呈請途徑,甚至新建議的人大發表白皮書方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完成任務。一錯不能再錯,治標更要治本,這才是必須實行之道。

14. 另一篇是早一個月在SCMPPublic Eye)來自褚簡寧(Michael Chugani)的「北京介入香港事務是以牙還牙」,Link :http://hkgpao.com/2016/09/%E8%A4%9A%E7%B0%A1%E5%AF%A7%EF%BC%9A%E5%8C%97%E4%BA%AC%E4%BB%8B%E5%85%A5%E9%A6%99%E6%B8%AF%E4%BA%8B%E5%8B%99%E6%98%AF%E4%BB%A5%E7%89%99%E9%82%84%E7%89%99/  (Obsolete) 
談到北京對香港事務的介入越來越深,儘管北京駐港機構沒有「道德權利」或「憲法權利」介入香港選舉,但褚簡寧認為他們已得到介入的「政治權利」。

15. 其實泛民的激進勢力、激進本土派甚至港獨人士,過去幾年不斷大量制造重型武器裝備給北京,以便加重對特區的箝制。

16. 褚簡寧的文章題為「香港髒水橫飛,北京反擊不令人意外」(With all the dirt that’s flying in Hong Kong, it’s no surprise Beijing is hitting back),指香港出現一個現象:反梁人士用自己的方式演繹言論自由——只許自己有言論自由,不許梁振英有言論自由。

17. 反梁者講乜都有人信:褚簡寧慨嘆,人們經常自我欺騙地說政治有道德底線,但事實並非如此。在香港,政客只要舉起反梁大旗,就算講十個大話,市民都會相信。香港的政治環境容許政府資助大學的法律教授策動選舉計劃,以助反梁人士贏取立法會議席,卻不允許梁振英呼籲市民用選票趕走政敵;梁振英因為某些言論而萬箭穿心,反梁人士用更尖酸刻薄的言論推動ABCanyone but CY)卻毫髮無損。

18. (個人多年來的觀察,不單是反梁,每一任特首都在任時都是獲同等看待)

19. 他指出,在正常的自由社會,政客呼籲選民趕走其政敵再正常不過,但在言論自由的香港,政治不容梁振英說「vote them out」,卻讓他的敵人說「vote him out」,證明政治沒有道德底線,更沒有邏輯底線可言。

20. 放任政策再也行不通:褚簡寧提到,北京受到共產思想束縛,誤以為回歸後思想自由的香港人會愛國情緒飛漲,從而擁抱祖國,但200350萬人參與七一大遊行,令北京一盤冷水照頭淋。然而,直到佔領運動、旺角暴亂以至本土派、港獨分子立穩陣腳,北京才公然插手香港事務,反映他們認為放任政策再也行不通。儘管如此,褚簡寧反問:「當香港人用言論自由宣揚分離主義、顛覆中國一黨專政、趕走建制議員,誰可責備北京認為自己已拿到反擊的政治權利?」

21. 最後,禇簡寧再次重申不認同介入,北京不應跟香港人一般見識,而應讓他們用自己的方法走出自己建造的政治迷宮。但他認為,若人們設身處地為北京思考,也會選擇介入,這是以牙還牙的做法。

Regards,

George Luk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ceo@ceo.gov.hk>
日期: 20161024日 下午6:47
主旨: Re: 給特區的信(223)-給議員的兩篇文章
收件者: George Luk

George:

10
14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我獲授權認收,謝謝你的意見。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麥佩儀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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