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

給特區的信(413)-第五次釋法(2016)

寄件者: George Luk 
Date: 2021年2月6日 週六 下午4:24
Subject: 給特區的信(413)-第五次釋法(2016)
To: Mr. Ma Jiantang <drc@drc.gov.cn>, Mrs. Lam Cheng Yuet Ngor <ceo@ceo.gov.hk>
Cc: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 <info@hkcoalition.com>, Mr. Frank Chan <sthoffice@thb.gov.hk>, Mr. Nip Tak Kuen <scsoffice@csb.gov.hk>, Mr. TSUI Ying Wai <sha@hab.gov.hk>, Mr. WONG Kam Sing <sen@enb.gov.hk>, Mr. WONG Wai Lun <sdev@devb.gov.hk>, Prof. CHAN Siu Chee <sfhoffice@fhb.gov.hk>, Mr. Dixon Luk <hk66806686@gmail.com>, GeorgeY Luk 


馬建堂先生/林鄭月娥女士:

 

1. 在2016年10月12日,部份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在宣誓儀式中,沒有莊嚴地宣誓,令他們被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拒絕監誓,引發所謂「宣誓風波」。最終引致20161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的草案,並於117日表決時以155票全票通過,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職人員必須依法真誠地作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宣誓,並謹守誓言。

 

2.  釋法當然經過人大常委會的周詳考慮,是令香港「由亂到治」的一個極重要的法律。然而事前有三篇相當有見地的文章,由三位KOL在宣誓當日的前後發表,非常值得大家重温一下。

 

3.  其中一篇是是早一個月在SCMPPublic Eye)來自褚簡寧(Michael Chugani)的「北京介入香港事務是以牙還牙」, 連結  https://hkgpao.com/articles/79114  2016.09.15 08:50

談到北京對香港事務的介入越來越深,儘管北京駐港機構沒有「道德權利」或「憲法權利」介入香港選舉,但褚簡寧認為他們已得到介入的「政治權利」。

 

4.  其實泛民的激進勢力、激進本土派甚至港獨人士,過去幾年不斷大量制造重型武器裝備給北京,以便加重對特區的箝制。

 

5.  褚簡寧的文章題為「香港髒水橫飛,北京反擊不令人意外」(With all the dirt that’s flying in Hong Kong, it’s no surprise Beijing is hitting back),指香港出現一個現象:反梁人士用自己的方式演繹言論自由——只許自己有言論自由,不許梁振英有言論自由。

 

6.  反梁者講乜都有人信:褚簡寧慨嘆,人們經常自我欺騙地說政治有道德底線,但事實並非如此。在香港,政客只要舉起反梁大旗,就算講十個大話,市民都會相信。香港的政治環境容許政府資助大學的法律教授策動選舉計劃,以助反梁人士贏取立法會議席,卻不允許梁振英呼籲市民用選票趕走政敵;梁振英因為某些言論而萬箭穿心,反梁人士用更尖酸刻薄的言論推動ABCanyone but CY)卻毫髮無損。

 

7. (個人多年來的觀察,不單是反梁,每一任特首在任時都獲得同樣看待)

 

8.  他指出,在正常的自由社會,政客呼籲選民趕走其政敵再正常不過,但在言論自由的香港,政治不容梁振英說「vote them out」,卻讓他的敵人說「vote him out」,證明政治沒有道德底線,更沒有邏輯底線可言。

 

9.  放任政策再也行不通:褚簡寧提到,北京受到共產思想束縛,誤以為回歸後思想自由的香港人會愛國情緒飛漲,從而擁抱祖國,但200350萬人參與七一大遊行,令北京一盤冷水照頭淋。然而,直到佔領運動、旺角暴亂以至本土派、港獨分子立穩陣腳,北京才公然插手香港事務,反映他們認為放任政策再也行不通。儘管如此,褚簡寧反問:「當香港人用言論自由宣揚分離主義、顛覆中國一黨專政、趕走建制議員,誰可責備北京認為自己已拿到反擊的政治權利?」

 

10.  最後,禇簡寧再次重申不認同介入,北京不應跟香港人一般見識,而應讓他們用自己的方法走出自己建造的政治迷宮。但他認為,若人們設身處地為北京思考,也會選擇介入,這是以牙還牙的做法。 END.

 

11. 另一篇是屈穎妍的 「給梁君彥主席的逐客書」

 https://www.speakout.hk/%E6%B8%AF%E4%BA%BA%E5%8D%9A%E8%A9%95/17848/%E7%B5%A6%E6%A2%81%E5%90%9B%E5%BD%A5%E4%B8%BB%E5%B8%AD%E7%9A%84%E9%80%90%E5%AE%A2%E6%9B%B8

原文轉載自《堅料網》 20161013

 

12.  黑人不會叫自己做「黑鬼」,印度人不會自稱「嚤囉差」,日本人也不會自認「架仔」……

 

13.  如同中國人,絕不會叫自己做「支那」,因為那是一個屈辱的名詞,那是一段淒慘的歷史。

 

14.  兩個候任議員,口出「支那」之言,還嬉皮笑臉狡辯這是「鴨脷洲鄉下話」,拿三千五百萬戰火寃魂來開玩笑,開罪全球十四億中國人,絕對是,人鬼不饒。

 

15.  看《蘋果日報》翌日只敢寫些空洞口號如:「立法會議員應有反貪腐、反官商鄉黑的目標……」;看反對派個個封口,沒有人敢為「Fxxking 支那」一語說項,就足以證明,這一把火,實在燒得太盡,因為它點燃了火藥庫。

 

16.  新兵始終不及老薑,你看黃毓民在議會玩了這麼多年,幾時試過玩出十四億怒火?你看長毛次次往內地闖關,幾時試過被羈留嚇到賴尿?政治是有底線的,不知分寸,正是這代新丁政客的最大死穴。

 

17.  昨日所見,立法會秘書長已給玩嘢者兩次機會,結果梁頌恆、游蕙禎和姚松炎仍然不依書直誓,還口出粗言,最後宣誓不獲接納,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下星期三開會會讓他們再來一次。

 

18.  此事的人神共憤處,不單在於宣誓者那句「Fxxking 支那」,還在於當權者的軟弱無為。

 

19.  一隻手掌打不響,有時候不能盡怪反對派囂張,狼的本性就是要吃逃跑的羊。如果羊群意識到自己頭上有角,明白到團結就是力量,敢動腿出角,群起反攻,狼根本就死無全屍。

 

20.  今日香港是一個沒硝煙的戰場,戰場向來只有你死我活,沒有手下留情。只要你稍一遲疑、稍動惻隱,對方的刀便劈下來,你連後悔也來不及。

 

21.  所以,梁君彥主席給他們第三次宣誓機會,根本就是一步慈悲的錯棋,戰場上的刀下留人、放虎歸山,從來都不會有好下場。兩次宣誓他們已成功奪取大眾眼球,你道他們會忘了做四年議員可得的一千七百萬酬金的現實,而在第三次宣誓中再玩?機會只得一次,而且一瞬即逝,不好好掌握,此後四年大家都要捱打。

 

22.  想想如果這是法庭,如此宣誓,法官會怎反應?香港是法治社會,誓詞就是一紙律法,你連這麼簡單的律法都不依從,枉為市民立法議事。直接罷免他們吧,機會已給了兩次,是他們不好好珍惜,幾萬選民選出來又如何?沒人用槍指著他們亂發誓,這議席是他們甘願放棄的。

 

23.  世上沒有不能做的事,只有不敢做的事,禠奪玩嘢者的議員資格,是新主席第一個難關,這關考的,不是技巧也不是智慧,而是膽色。梁主席,權在你手,請下逐客令吧!END.

 

24. 最後的一篇名為「一錯不可再錯 治標更要治本」,來自周融20161025日一篇網上文章,直接了當提議如何根治問題,連結: https://www.speakout.hk/%E6%B8%AF%E4%BA%BA%E5%8D%9A%E8%A9%95/18152/%E4%B8%80%E9%8C%AF%E4%B8%8D%E5%8F%AF%E5%86%8D%E9%8C%AF%E6%B2%BB%E6%A8%99%E6%9B%B4%E8%A6%81%E6%B2%BB%E6%9C%AC

 

25. 113日香港法院將會正式審理律政司入稟司法覆核游蕙禎及梁頌恆「重新宣誓」一案。港人對兩名候任議員侮辱全球華人及對國家的污衊已有公論,不再提了。問題是我們以後應如何處理這類人,而一旦香港法院作出裁決後,我們又是否有後着應付呢?

 

26.  首先大家必須正視現實,就是本地法律裏未有針對性條例防止不忠於國家者成為立法者的危機。似乎唯一的防衛就是宣誓就職這一關了。這次律政司提出的覆核,基本上只是針對兩人是否已完成宣誓程序。假如法院否決覆核,裁決游、梁的宣誓可繼續,立法會主席有法理或權力不服從嗎?

 

27.  律政司唯有上訴。不得不緊記是在第一仗司法覆核,禁制令曾被拒絕。即使這次馬上提出上訴,是否代表可成功申請另一個禁制宣誓令?無論政府信心有多大,法院裁決一旦不利,結果也是一敗塗地。既然那麼多的民族國家尊嚴與民憤押在此,「盡地一煲」地博一博是否合適?即使法院裁決律政司勝訴,游、梁肯定會立刻上訴。究竟立法會應如何處理呢?一天未有終審判決,立法會及香港都要面對憲制及管冶危機,大家要等多久?一年、兩年,還是四年?

 

28.  游、梁當上立法會議員是否馬上會令香港倒塌?答案未必,但影響一定深遠。最壞的結果是讓香港人、全球華人,甚至中國的敵人看到政府無能為力的一面,原來強大的中國有一個弱點,更輕易被外力操縱攻擊。自暴其短再表露乏力反抗只會令敵人加倍雀躍,香港面對的風險只會愈來愈高,「一國兩制」也必定受到更大衝擊。

 

29.  所以這一次的行動不能只為治標,僅以阻止游、梁兩人為目標。因為下一輪冒出來的人肯定不會如此愚蠢,他們的訓練將會更周密,得到的支援將會更多更好,不會那麼容易被大家看通看透。

 

30.  法院的有利判決只能短暫治標,阻擋不了上訴帶來的衝擊,至於治本則更是完全談不上。我們要做的不應該只是程序上的修修補補,而是要樹立法律上的重重保障,防止同類的危機發生。

 

31.  目前要做的是把基本法本意要防止的,詳細地解釋及闡述出來,以免再被人利用。回歸十九年來的教訓,充分證明普通法專才可把玩法律,令反對派佔盡上風,令市民及政府吃盡苦頭。

 

32.  如何把基本法保護國家主權及香港利益的原意細節化及剖白,基本法委員會及建制裏的法律專家多的是,只要給他們機會,深信他們完全勝任。

 

33.  問題是,我們這次的目的,究竟只是治標還是治本?如要治本,看來以全國人大釋法來作最終定案是無法避免了。更重要是人大要明令特區政府把定案的目的,及違反這些罪行的罰則列為法律,盡快立法,來防止外國力量及野心家再有機會利用這個漏洞,來攻擊香港及國家。

 

34.  至於用什麼方法達到目的,是人大主動釋法,或沿用以往的呈請途徑,甚至新建議的人大發表白皮書方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完成任務。一錯不能再錯,治標更要治本,這才是必須實行之道。END.


35. 回歸以來,很多人都不斷去勸勉各界不同理念的人,平心靜氣地去解決各種社會民生問題。但正如網上曾有人提及,馬克思曾說過:人不會因為別人而改變自己的想法,人只會因自己才會改變自己的想法。對於部份香港市民,別人說一萬句,比不上自己悟上一句。於是各種社會問題,因為未有積極尋求解決辦法或只是少修小補,周而復始出現再出現,影響整個特區的正常發展。

 

Regards,

 

George Luk

 

 

 

---------- Forwarded message ---------

寄件者: <ceo@ceo.gov.hk>
Date: 2021
23日週三 下午3:34
Subject: Re: Fwd: 
給特區的信(412)-武漢如何走出地獄?
To: George Luk 


Luk
 先生:

1
29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收悉,我獲授權回覆。我們已把你的意見轉交食物及衞生局參閱。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
林朗儀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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